2016年7月7日晚间,“公号大咖”咪蒙推出了一篇文章,标题很走肾,叫作《有趣,才是一辈子的春药》。此文一经发表,迅速窜红各朋友圈。
然而,关于有趣和春药的撕逼大战也渐次拉开了帷幕。先是“槽边往事”和菜头,奋笔直书《有趣,是一辈子最后的春药》;接着,傅踢踢良言相劝《只有无趣的人,才把有趣当春药吧》;而“言情说”则怒发冲冠,声称“咪蒙把有趣两个字毁了”……
一时间,热闹非凡。即便我后知后觉,直到现在才得以目睹那场发生在去年的怼战,也仍然能感受到当时的余温。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秤,对于“有趣”的轻重分量,有着自己的拿捏。
那么为什么总有些人还是要问“如何成为一个有趣的人”呢?这问的根源,是给王小波害的,因为他说“一辈子很长,要跟有趣的人在一起”。
可他真的说了吗?王小波冤枉,他的原话并不是那样。你听到的,只不过是文艺青年的演绎版。类似的演绎还有,“和无趣的人生活,就是一场牢狱之灾”。怎么样?听着舒服吧。
很多人不明就里,端在手里就以为是鸡汤,大口喝大口问。更有甚者,将其奉若圭臬,认为有趣才是一辈子的春药。殊不知,判断是否要和一个人在一起,除了看他是否有趣,还有其他更重要的方面要看。你今天当作春药的,也有可能是一辈子的毒药。
我们大可不必为了使自己变得多么有趣而刻意做些什么。更何况,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工作,要努力赚钱,要照顾家人、帮助朋友,还要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建设添砖瓦。这随便哪一样都是比刻意变得有趣更值得做的事情。
有趣仅仅是乐观生活态度的一种外在表现(与一个人真的乐不乐观却没有直接的联系)。某个人让你觉得有趣,在于他的言行举止表现出娱乐大众的趣味或者引起你潜意识产生的好奇。
以我的理解,有趣更毋宁说是可遇不可求的气质,顺其自然才是最适宜的选择。不遗憾的是,倘若你没有这种气质,也没有必要纠结。
兴趣则不然。它植根于一个人的内在,是发自灵魂深处的需要。因着这种需要,人人都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这是兴趣产生最原始的动力,也让每个人都可修习、可追求。
只是有时候,你会以为自己没有兴趣。
它却一直在你的心里。要明白,兴趣可以是一样物品,也可以是一件事情、一个人。兴趣形式丰富,而归根结底是让你很开心、愿意主动投入时间和成本、沉浸其中的存在。你不知道它,因为它在等待着你的发掘。
要发掘兴趣,并非想象的容易。尤其成年人,多苦于被现实绑架。工作、家庭、责任义务……各种大小琐事,使我们难以抽身。没法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想做什么。世俗与责任换来的代价,就是丧失了好奇心,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这是最危险的。兴趣赋予我们广阔的人生意义,使生命的旅途充满更多可能性而变得无穷美丽。但是,如果离开了兴趣作为的核心支柱,我们的生活也将因为失去太多意义,指不定哪天就会轰然坍塌。
因此,请你一定要有兴趣。越是感到乏味的人,就越会陷入泥潭。相反,一个人若能带着兴趣去生活,看到时间与机会不断给予他的东西,并且对于自己能够胜任的事情,决不错过,那么,在他短暂的一生,必将撷取意想不到的奇遇。
有了以上的认识,我们不妨列一张清单。哪怕只是写下自己喜欢和擅长的东西,也能慢慢更了解自己。
也可以开拓一下视野,尽可能接触更多的领域。在众多的接触和尝试中,观察自己的关注点,发现兴趣。
不过兴趣不是浅尝辄止。真正的兴趣就像一把好刀,只有经常打磨,才会更锋利、更光亮。它是培养出来的。
兴趣的培养贵在坚持。过程中,如果有志同道合的人陪着你一起,当然更好,如果没有,你也不要四处张望。借口可能呈现多样性,真相却更多是因为“懒”。懒,却不能像猪一样懒得心安理得。
末了,再多说几句。人总是要衰老的,这是不可逆的自然法则。好在人也总是有回忆的,这是兴趣的功效。成长让我们接受了不想要的,成熟让我们好奇心逐渐丧失。
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只要一直成长,但不彻底成熟,以此守住“人老心不老”的最后防线,就能永葆好奇,始终抱以对生活的兴趣。
唯一担心的,是你情绪低落、对任何事情都很难再感兴趣。这时,希望你学会转移注意力。有些事情既然已经成为事实,就尝试着去接受,去面对。一个人不可能改变世界,你所能做的,就是适应世界,不钻牛角尖。相信你的生活,应该有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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