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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时代(四)
宿舍里顿时一片起哄声。
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她俩后面,一直走到楼道口。
“找我有事吗?”我怯怯地问。
王哲说:“没事。”
表情还是很严肃。
“那我先回去了。”我如获大赦,转身就想溜。
“喂,你怎么那么笨呀……”和王哲一起来的女孩子大声叫我。
后知后觉的我这才回过神来,好家伙,这是来约我了。表情那么严肃,还以为是来兴师问罪呢。
当时打工男女约会的去处,无非就是两个:一是去公园,找个僻静的角落,卿卿我我;二是去影吧看投影,两元钱一场,不算浪漫但很实惠。至于逛街买买买,那是每月出粮后,才可以有的奢侈举动。
上一回有文友留言,王哲来找我还带个女孩子干吗?这个呢,有点类似于新娘的伴娘,专业名词叫“电灯泡”,第一次约会必须配备。不但可以缓解初次约会的尴尬,有时候还能起到救场的作用。
就比如刚才,要不是她喊那么一嗓子,我和王哲可能就完美错过了。
当然,如果第一次约会比较成功,下一次就不需要“电灯泡”出场。

三个人一起去逛公园,肯定是不大合适,那就只能去影吧看投影。
王哲带来的“电灯泡”很识趣,主动坐在了后排。
第一次离心仪的女孩这么近,说不激动,那是假的,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时隔多年,我早已记不清当时看的什么影片,只晓得我用颤抖的手轻轻握住王哲的手时,她并没有抽回,还给了我一个甜甜的微笑。受到鼓励的我,忍不住亲了一下她的小手。没曾想,她居然顺势靠在了我身上。
我的天,大热天的,投影室又没有空调,她居然靠在我身上,难道不嫌热吗?
咱也不敢动,咱也不敢问。
这样坚持了一小会儿,已是衣衫尽湿,汗流满面,两只紧握的手也是汗津津的,实在热得不行,我只好轻轻推开王哲。
王哲一脸愕然地望着我。
我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结结巴巴地解释,这天实在太热了,我去窗户边上凉快一下。
然后我就把她晾在一边,独自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凉快去了。现在回想起来,真为自己的情商着急。
几个人看完投影出来,又去买了几包拖糖。那时候谈恋爱也叫“拍拖”,发了拖糖这事就算定下来了。既是分享喜悦,也是宣示主权:这妞以后就是我女朋友了。吃完糖都散了吧,别再惦记她。
给王哲宿舍的小姐们散完拖糖,她就拉着我一起钻进了她的闺床,那是一张床帘后面的小世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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