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我在去桂林游玩之旅中与钱雨晴相识。旅途中有拼饭,拼车故互加微信,旅游结束后便不再联系。
2017年11月30日中午,钱雨晴通过微信联系到我,以身在香港,信用卡被锁,又身无分文为理由向我借款3,000.00元,并承诺两日后回上海立即还款。

傻子一样的我,丝毫没想过这会是个骗局,更没犹豫的想解救她于水火之中,随即通过微信向其转账。


因我设置了微信零钱延时到账,钱雨晴又急需用钱,因此我又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3,000.00元整。





2017年11月30日下午,钱雨晴再次联系我,以没钱支付酒店房费为理由,第二次借款。虽然我不想再借给他钱,但是她一直缠着我,我偏偏真的相信她处于危难之中,于是通过支付宝借呗借钱,向钱雨晴转账人民币10,000.00元整。

2017年12月3日,钱雨晴以需在香港多留几日为理由第三次向我借钱,我想她多赚点钱也好尽快还我钱,于是又在支付宝借呗中借出8000,并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人民币8,000.00元整。
至此钱雨晴向我借款共计人民币24,000.00元,其中18,000.00元是我从蚂蚁借呗借款,钱雨晴承诺承担借款利息。至今,钱雨晴尚未归还欠款。
我与钱雨晴为旅游相识,仅为一面之缘。但在钱雨晴身在他乡,身无分文举足无措之时,向其慷慨解囊。可农夫与蛇的故事就在我身上发生,钱雨晴不仅违背做人最基本的诚信原则,甚至还以“又不是一点儿钱也没还你”为理由拒绝偿还剩余借款。多次出言不逊,对于这种人,我必将通过合法途径给予她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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