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名清洁工在街道上打扫卫生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清洁工捡起来打开一看,竟然有整整四万元的现金!清洁工心里想着,丢了这么一大笔钱,失主肯定特别着急,便赶紧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里。派出所接到遗失物后,连连夸奖清洁工拾金不昧,然后赶紧和失主取得联系。
本以为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美德佳话,没想到失主前来认领钱包,发现包里只有四万元,愣是要说少了一万元,并颐指气使地指责清洁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怜的清洁工非但没有得到失主的表扬和感谢,反而遭受无端的谴责和怀疑,想想都觉得欲哭无泪。
这样的结果让人心寒,捡钱交公的人内心肯定受到严重伤害了,好心非但没有得到好报,而且背着见钱眼开、狡诈昧良心的道义指责。
替环卫工扼腕叹息,同时义愤填膺,如果环卫工实右咽不下这口气,拿起法律武可以状告失主侵犯名誉权。
在该案例中,失主称丢失五万,现在只有四万,那么这四万钱款不能马上归其所有,需查清原委。
媒体、公安、社会每个人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丢失金额在还原过程中不一致,公安便不能马上将钱归还失主,因为失主称丢失五万,而环卫工只捡到四万,说明这些现金不是这个失主的,有另外的失主丢失。第二,若丢失五万现在只找到了四万,不能马上返还给失主,等待全部找到了或者查明真实差一万元的原因。第三,警方有必要充分调查取证,查明原委,还清白者以清白,诽谤诬陷他人的违法者严惩不贷。第四,社会需要弘扬正气,提倡美德,以此为典宣传警戒,净化社会风气。
社会需要情理法的统一,要实现和谐文明缺一不可,现在提倡以法治国,要全面建成法治国家和社会,以法治为主的治理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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