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熊孩子”某种意义上是个被他人贴上的标签,尤其是现在互联网上容易传播的都是包含负面信息的标签。
未成年的孩子通常来说都爱探险,尤其是6-7岁的男孩。他们大多数吵闹而顽皮,精力极其旺盛,而且喜欢通过一些言论或行为引起他人的关注。只是如果不知道边界,某些行为就会变得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有关边界的教育,则是家长的责任。都说孩子是家长的镜子,如果一个孩子的探险到了“作恶”的地步,作为家长是有逃脱不了的责任。
但如果武断的将孩子的缺乏自我约束的一些行为和活动一概称之为“熊孩子作恶”,我也无法同意。
不同性格、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忍耐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对自己的孩子和他人的孩子,忍耐标准也不同。我自己有孩子,所以我通常会对孩子抱有更强的容忍度,相较于没有生过孩子的人,也更有同理心。但我有年轻的同事,对孩子稍微大声吵闹的行为就会觉得无比烦躁和嫌弃而快速逃离。
一个社会文明与否,除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宽容,首先需要的是更高程度的自我约束。比如我会教育我的孩子内外有别,在家里是她自由和安全的区域,她可以生气的哭喊、快乐的喧哗,但是如果出门在外,就要遵守公共场合的要求和规定,该安静的时候必须安静,所有的行为要考虑其他人的感受。
我有一次坐国际航班的飞机,睡到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后面的孩子开始蹬我的椅背。我回头看了一下,是个小姑娘,她母亲在她边上本已经睡着,听到我的第二次提醒,立刻制止孩子的行为并向我道歉。对于这种现象,我表示非常理解,孩子是天真烂漫的,我们不能用大人的标准要求一个处于成长和学习过程中的孩子如大人一般老成无趣。我也曾经看过类似情况的文章,文章作者抱怨家长在边上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于是她在文章中怒称其为熊孩子,并以“你不管教你的孩子将来自有人替你管教”的内容公开谴责该类家长。我觉得如果我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也会非常生气,因为这“作恶”的背后是孩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权利,作为未成年的家长,是有管教责任但显然未实施的,这样的家长也理应被谴责和教育。
说到“作恶”,我也相信真正的恶在人性中是会被释放和激发的,尤其未成年的青少年中间,存在着极大的灰色地带,校园暴力屡屡出现,让许多孩子深陷痛苦,甚至对孩子的一生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这些“作恶”信息的曝光,能起到提醒校园管理者,父母及时关注孩子,并做好必要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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