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亨利·菲尔丁和《汤姆·琼斯(三)》笔记6
你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消遣,让我再重复一遍,假如这本小说不能给你提供消遣的话,那它就毫无用处。谁也没有权力因为你说这本书没意思就责怪你,正如谁也没有权力因为你不喜欢吃牡蛎就责怪你一个道理。
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这样一本读者唯恐避之不及的书,却被吉本称为表现人类风貌的精美图画,被沃尔特·司各特誉为作品自身就是真理与人性,令狄更斯倍加推崇并从中受益,更遑论萨克雷如此写道:
“小说《汤姆·琼斯》的确精致;作品的结构实在令人称叹;穿插其中的智慧、观察能力、无比巧妙的回承起合、伟大喜剧史事中的各色人等,都令读者长久地赞叹与好奇。”
据说一种好的文体应当类似于有教养人士的谈话。而这正是菲尔丁文体的特点。他同读者侃侃交谈,向他们讲述汤姆·琼斯的故事,就像在餐桌上拿着一瓶酒给朋友们讲故事一样。他讲话直来直去。
写一部小说,如果运用对话方式,即作者对你吐露实情,告诉你他对自己创作的人物及其所处的环境作何感想,是有一定风险的。
作者始终在你身边,由此妨碍了你和书中人物的直接沟通。有时候,他的说教很容易把你搞得十分烦躁,而且一旦他偏离主题,也很容易冗长乏味。你根本不想听他在某些道德或者社会问题上大谈特谈,只是希望他继续讲述自己的故事。
菲尔丁的偏题之处却几乎总是做得很聪明、很有意思;它们都很简短,而且他也大大方方地为此致歉。透过这些偏题之处,我们能感受到他的温厚。
一位随笔作家总是选好题材然后进行讨论。如果他的题材是你未曾见过作为小说的读者,要知道的是接下来书中人物都发生什么事了,作者已经让你对人物产生了兴趣,否则的话,你根本就没有理由阅读小说。
我需要再三重复,不要把小说看成是一种教化和启迪的手段,它只是一种思想娱乐的来源。
《汤姆·琼斯》的情节一直备受推崇。
可《汤姆·琼斯》中的历史却将第一页跟最后一页连为一体,一想到作者如何在动笔之前就在大脑中构建和保持所有的这些结构(他肯定是这么做的),不能不让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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