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的抽油烟机还没转,我就闻见了煎蛋的香味——是他惯用的小火,黄油在平底锅上慢慢化开,滋滋声轻得像怕吵醒晨光。
十年前我们挤在出租屋,厨房小得转不开身,他第一次给我煎蛋,把鸡蛋磕进锅时油星溅到手腕,烫出个小红点,却还举着锅铲笑:“等我练会了,每天给你煎溏心的。”那天的蛋煎得边缘焦黑,蛋黄却没熟,我咬着焦边吃,他在旁边紧张地盯着,像等待打分的学生。后来他真的练会了,溏心蛋的蛋黄裹着金黄的蛋液,咬一口能流到嘴角,他总拿着纸巾,在我抬头时及时擦去。
这习惯一坚持就是十年。他总比我早起半小时,先把牛奶倒进马克杯温着,再拿出平底锅。我有时醒得早,就趴在卧室门口看他:晨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落在他肩上,他穿着我去年给他买的灰色家居服,袖口卷到小臂,手里的锅铲轻轻推着鸡蛋,怕煎老了。有次我故意问:“天天煎蛋不腻吗?”他回头,阳光刚好落在他眼底:“你吃的时候,眼睛亮得像星星,我就不腻。”
去年搬家,我想把旧平底锅换掉,锅沿沾着圈洗不掉的焦黑,是他某次赶时间煎糊留下的。他却抱过锅擦了又擦:“这锅煎蛋最香,换了新的,怕你吃不惯。”其实我知道,他是记着出租屋里的日子——那时我们只有这一口锅,煮过泡面,煎过鸡蛋,连跨年时的饺子,都是在这锅里煮的。
今天我又趴在门口看他,忽然发现他耳后有了两根白发,像落在黑夜里的星子。他把煎好的蛋盛进盘子,习惯性地用筷子剥掉蛋黄周围的硬边——我十年前随口提过一次,说不爱吃蛋黄边,他竟记到现在。盘子放在我面前时,牛奶刚好温到不烫嘴,他坐在对面,看着我咬下第一口,眼里的光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原来最动人的爱情从不是什么盛大的承诺,是他十年如一日的清晨,是平底锅上滋滋的声响,是剥掉的蛋黄边,是晨光里他看着我吃蛋的模样。这些细碎的、暖乎乎的日常,像溏心蛋的蛋液,慢慢裹住了我们的岁月,让每个清晨都成了舍不得忘记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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