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似乎总想去标新立异,就象鲁迅先生在中学课本《藤野先生》中描述的那样:“东京也无非是这样。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确也象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 ”。这就是生活留给我们的思考,也就是说,在生活现实中,在人群中,要想给人以不同的印象,或是表现出不同的个性色彩,就应该标新立异。标新立异虽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但也会给人带来另类,甚至于哗众取宠的印象,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不可不标新立异,但也不必一味地标新立异,毕竟,过犹不及,标新立异有时会被认为是出风头的表现,一味追求新与奇,难免会脱离并失去许多本不该失去的东西,造成本末倒置的后果。因此,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而又不因循守旧,适当地进行创新开拓也是必然的,既不会导致保守主义的固步自封,也不会导致冒险主义的脱离实际,这也是我们学会处理生活中辩证法的重要法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我们的契合点,就是对过去应有的坚持和对未来的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亦步亦趋,在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平衡处理三个时间段的定位和方向,以此作为我们生活中不应忽略的做事行为的参照。这就是意味着本应坚持的生活方向,不背离我们生活的原始方向,而又能朝着既定的目标或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方向上,继续努力的这样一种生活态势,才是正向作用于我们的未来的不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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