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

作者: 沁欢 | 来源:发表于2023-02-11 18:44 被阅读0次

丁兰细心地在睫毛上轻涂抹着睫毛膏,对着镜子左右扭扭头,看看妆容不要花了。接着精巧地摆弄睫毛夹,又黑又长的睫毛变得弯弯翘翘,衬得一双美眸更加光彩照人。

看着镜子里的明亮的大眼睛,丁兰脸上漾出了得意的笑容。突然,一道阴影破坏了灿烂的心情。

丁兰的眼角已经爬上了若隐若现的细纹,那是她满三十岁岁月送给她的“礼物”,也是她迫不及待期望赶快恋爱结婚的原因。

再昂贵的眼霜也拯救不了容颜的衰老,多美的花儿也有凋零的时候。

她轻轻抚摸着眼角,捋得认真又焦虑,期待用手拂平可恶的细纹。

“唉,这女人就这样,花无百日红。趁着年轻漂亮赶快嫁人,晚了,就没合适的小伙子啦!”丁妈妈像看穿了她的心思,不冷不热插了一句。

老太太也是着急。当初都说老丁家的闺女是校花、院花,模样漂亮,性格好,人也聪明。追求丁兰的小伙子一抓一大把,怎么也能挑出个合适的吧?

没想到丁兰嫌这个个子矮,那个模样太猥琐,还有的太庸俗、没有啥内涵。断断续续谈了几个,用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就没有修成正果。

丁妈妈曾经问过:“兰子,到底哪出问题了啊?你到底想找个啥样的人啊?”

丁兰迷蒙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望向空中:“个子得比我高吧,一米八以上;长得帅一点;要有思想,有能力。最重要的,还得温柔体贴对我好。唉,我啥时才能碰上我的缘分呢?”

亲妈最了解自己的女儿。文科生,言情小说看多了,又中了韩剧的毒。

丁妈妈冷冷地回答:“我帮你记着数,人到三十,相亲相到三十次。也就作得差不多了。你就见好就收吧。”

丁兰娇嗔地说:“妈~~哪有这样说自己闺女的啊。我肯定能碰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唉,丫头,过日子就图个脚踏实地,别老闹那些情呀爱呀的,不实在。小伙子不用长得像明星,太帅了还不可靠呢。咱们单元老张的三闺女,不就找了个帅小伙……”丁妈妈的话匣子打开了。

丁兰的耳朵自动屏蔽了老妈的唠叨。但她也确实受不了邻居、同事的说三道四。什么剩女啊,太挑啊,红颜薄命啊……

她不乏追求者,但爱她非她所爱。她的发小张凯是她的忠粉。从小就围着她转,她忘带课本,张凯把自己的课本扔给她,因为没课本被老师一通臭骂;她上大学挤火车,张凯帮她拿行李买零食陪聊天,鞍前马后忙个不停;工作了,她恋爱了失恋了,张凯永远耐心地陪在身边。

丁妈妈说,凯子挺好,知根知底,和你是一对。

丁兰说,我俩不可能,我俩是哥们。

相亲前一晚。张凯约她来到了“左岸”咖啡厅。她最喜欢温馨迷离的灯光,混着浓郁的咖啡香气。轻快的落座。

“小兰,我知道我不是你期待的那个人,但是我承诺,会一辈子宠着你疼爱你。你愿意吗?”张凯支支吾吾地说着,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看丁兰的眼睛。

丁兰心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如果张凯再高些再帅一点,可能自己会有心动的感觉。但对面的张凯其貌不扬,中等个头,小眯缝眼,圆大的鼻子,穿衣品位还停留在丁爸爸那一代人的审美眼光上。

丁兰想象着她和张凯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祝福的情景。身上没来由的打了个哆嗦。

“对不起,咱俩不合适。”她干脆地做出回答,推远了飘着袅袅香气的咖啡杯。那颗心,也被她拒之心门之外。

张凯垂头丧气地走了。丁兰心怀愧疚,她暗暗告诫自己:

明天的第30个相亲对象。能成就成,不能成,也得彻底和张凯断了联系,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藕断丝连。

丁兰时间观念极强,总比约定时间提早二三十分钟。看着空荡荡的咖啡厅,因没有生意显得很是闲散又极度关注来客的侍者,她决定暂时不走进去。虽然朦胧迷离的蛋黄灯光幽幽散发着诱惑,宽大舒适的座椅坐上去一定很舒服,可是,包场的感觉,还是让人觉得孤单。她也不愿意让对方误以为她是有多么积极和期待这次相亲。

信步踱开,她无目的地徜徉过一家家陈列着当季最新衣品的时装店。精心的搭配、大胆新潮的色彩,顿时吸引了丁兰的目光。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呢?来到这刻意营建的时尚之地,哪个美的女孩又不会驻足呢?

“依恋坐我的身边

厚厚的思念……”

手机铃声响起:“

丁兰,没有人会永远停留在原地等待你。我说话有些直接,因为我不想蹉跎咱们彼此的青春了。如果你可以接受我,回应我一个’嗯’就可以。不行的话~~你就,你就保持沉默。”

张凯的声音,他的声音很好听,浑厚深沉的男中音。一如他的性情,给人以安全和信赖。

丁兰闭上眼睛,想到张凯的憨憨的样子,赶快使劲晃晃头。不不,不是他,他不是我的真命天子。

“……”

“明白了。兰兰,我知道你的梦想和期待。但成就美好姻缘,需要的有很多呢。”张凯的声音梗住了,顿了许久,他缓缓地吐出了几个字“祝福你。”

丁兰握着手机的手有些发酸,可能是握得太紧太用力的缘故。她的心海也奔突翻涌起来,昨晚平静的状态一下子被打乱了。

她不怨张凯,也许在她的内心深处,永有愧疚和歉意。你很好,可惜不是你。

丁兰的眼眶酸了,泪水也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像张凯这样无私地对待他的男人,大概很难遇到了。可违背自己的心意,丁兰永远也做不到。

泪眼朦胧中,她抬头看到“西西弗书店”的字样。丁兰轻轻拭去眼泪,想要寻找点慰藉。摆放得整齐有序的书架,密密码放的书籍,空气中弥漫着纸张的墨香,莫名地让人安心。

不太起眼的一处摆放着《悉达多》,居然有两个版本。她用手指触摸着书脊,从一本滑过另一本,似在抉择又似在困惑。

“姜乙版的很好看。”一个醇厚的男音在她身后响起。

“流光溢彩,如歌如诗。她的风格,和你的风格一样。”一只纤长但筋骨有力的手抽出了其中一本,递到了她的面前。

硕大圆肥的叶子,疏密有致地分布在一棵玲珑婀娜的树上。这是书的封皮,富有美感。

丁兰的目光顺着书封面移到了手的主人: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头发乌黑富有光泽,皮肤白皙,眉目俊秀胜过女子,但伟岸的身躯又散发着浓郁的雄性生物的魅力。

丁兰“哗”的暗自叫好,好帅的男人。但又有些诧异,许不是遇到了喜好招蜂引蝶的登徒子。

青年看着丁兰满脸怀疑的神色,微微一笑:“鲜花赠美人,好书配佳人。女士,只是想推荐本我很喜欢读的书而已。”

语毕,男人轻轻用手指指书:可以选择这本哦!”快步离开。

丁兰茫然地望着高大的身影轻快离开。翻来书页,果然是她喜欢的珠玉般的文字。

痛快结账,心中的阴霾也一扫而光。

时间快到了。丁兰推开咖啡厅的泛着金色幽光的玻璃门。一个男子的背影正对着她。

她轻快走过去:“你好,我是丁兰。”

突然,她的眼眸睁大了几许,“啊”地轻声感叹,觉得不妥,又赶忙用手捂住了张开的樱唇。但内心却掀起了奔腾的波浪。

书店遇到的陌生人,再次邂逅,居然是自己的相亲对象。

“你好,我叫孟旭。这本书确实值得一看吧?”孟旭起身,轻握丁兰的手,嘴角微翘,眼神中带着欣赏和戏谑。

丁兰的脸颊突然热了起来。莫非,这就是缘分?

第三十次相亲,本以为是爱情生涯的低谷。令丁兰始料未及的是,居然让她找到了灵魂伴侣(也是心仪男子)。

丁兰相信人间有缘分二字,但她也悲观地认为,自己未必有缘遇到自己期待的白马王子。那个脚踏七彩祥云、身披金甲的盖世英雄,只是传说中的人物,现实中有几人能得遇良人。

大多数都是爱情路上的现实主义者,风花雪月可比不上柴米油盐来得实在。所以,嫁给现实、嫁给物质、嫁给可靠比嫁给爱情要稳妥。可是,有情饮水饱也不现实,人毕竟不是仙,脚踏实地又确实必要。

所以,丁兰纠结着,考量着,寻觅着,反省着,就这样跌跌撞撞走到了三十岁这个人生的重大节点。

她不死心,如果死心就选择张凯了。社科院的博士,在科研单位是业务骨干,收入稳定,靠着父母支持和自己的努力,五年前就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城市购置了一套住房。不大,但很宜居,地段也好。张凯不止一次暗示丁兰:这所房子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一个女主人。丁兰脸上一红,用各种话题敷衍过去了。

她又焦虑。古代女子都明白“花开堪折直须折”的道理,她一个现代女性能不明白。眼看着韶华流逝,容颜渐变,她也着急。但是良禽尚且择木而栖,她不是旷世佳人,但也是颇有才情和姿容,总得找到一个品貌相当的男子吧。

可是,她遇到的男子。有上来就色迷迷赞美她的美貌的,她厌恶;有大夸特夸自己如何有魄力有手段的,她反感;也有条件略差所以小心翼翼哄着她的,她又瞧不上对方的局促和仪态......

实际上,她不好意思对人家说自己是个“颜控”。可是,午夜梦回,轻挽她腰际的,必然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面目模糊,鼻梁英挺,有深邃的眸与魅人的唇。她俩走到哪里,哪里都是璀璨的星、盛开的花,还有弥漫在鼻端的香气,熏人欲醉。她醉了,醉在梦中,白天刺眼的日头都唤不醒她。

孟旭仿佛就是丁兰的梦中人。哪里都像,哪里都符合。丁兰下班,黑色轿车下轻捷跃出的男子,含笑为她打开车门,像家人一样询问她晚上吃什么。带她去她爱吃的饭店,俩人口味居然惊人的一致。孟旭总在点完菜后询问她是否合适,她的眼中放光,笑着说:“你是我肚里的蛔虫,什么都知道?”“我是你的蓝颜,你的知己。”孟旭得意地望着她。陪她去逛街、逛书店、逛博物馆,他不懂的,适时不语;他了解的,和她热烈分享。

丁兰觉得日本的创世神话很不堪,哥哥与妹妹结合在一起,产生了日本岛。但有时她会想到孟旭,仿佛他们就是不完整的两块拼图,一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终于,遇见了彼此。组合在一起,就是严丝合缝的完全契合的一个整体。

她想成为一个称职的女友。不能只是接受宠爱和呵护,也要懂得付出和包容。于是,她小鸟依人地依偎在孟旭的怀中,嘁嘁喳喳地希望孟旭也来分享他的一切。

那时的孟旭,总是紧紧地拥着她,欣慰地闭上眼睛:“有你就是一切。其他的都不重要。”

丁兰嘟着嘴,她只知道孟旭是房产销售,独子,喜爱独处。其他的,居然一无所知。问过介绍人,她的女友曲灵,曲灵神秘地笑笑,嗨,就是熟人说,有个适龄小伙子,别的你慢慢了解呗。

结果,了解来了解去,自己被了解的底掉,对方她却一无所知。

没关系,有一生可以来了解彼此,不着急。丁兰安慰自己。

丁兰望着镜中自己玲珑有致的身体,不由地挺直了腰肢,凹凸更加有致。这样的身材,在亚洲女性中应该属于优质身材了。

丁兰刚参加工作时,那年冬季,窗外朔风凛冽,即使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也得裹紧。屋内空调热风慷慨地挥洒到每一处空间,四处如春。刚进办公室,同事们都习惯先把厚实的羽绒服脱掉,方便工作,也适合室温。

丁兰那天穿着雪白的羽绒服,貉子毛领毛茸洁白,衬得她的脸颊更是白玉无暇。她走到自己的座位,刚把外衣脱下,露出紧身的白色羊毛衫。“喔噻~~”对面办公室张姐读高中的儿子假期来老妈这里,正对着丁兰的座位,偶然抬头,看到美女脱衣的举动,荷尔蒙不小心没控制住。一贯沉稳的小学究面对美女的火辣身材,顿时破功,露出了小男孩的本能的赞美。丁兰的脸刷的红了。

想到这里,丁兰泄气地坐到了椅子上。

难道我的吸引力太弱?还是孟旭有君子雅量,妥妥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俩人相识有两个月了,他居然没有吻过我。

每次两人靠近,呼吸暧昧时,丁兰心头小鹿乱撞,孟旭居然只是吻吻额头,牵牵小手,这恋爱谈的真是“发乎情止乎礼”啊。丁兰哀叹道。还是,她的脑海闪过一道耀眼的亮光,划破了沉寂的黑夜。还是他喜欢的不是女生??看表现不像啊。他很欣赏我啊。

丁兰决定考验一下孟旭。

这是一个凉爽的夜晚,风中飘来秋叶的清香苦涩的味道,深吸一口,心神俱快。丁兰喝酒了,熬了三年、拼了三年的中级职称,终于花落兰枝,几年在单位重在奉献、不求回报的表现总算得到认可。单位和她同龄的人不少,像她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得偿所愿,实属不易。但丁兰问心无愧,早出晚归、繁重的工作,别人抱怨,她从不抱怨;别人避重就轻,她勇担重任。所以,这次职评,她是当之无愧的人选。

看着杯中的红酒荡漾,丁兰醉眼迷离,一杯又一杯。笑着、说着、东倒西歪,脚底绵软。

“孟旭,你一杯,我一杯。今天我太开心啦。”丁兰娇嗔地说。

“我还要开车呢,不能喝酒。”孟旭谦谦君子般婉拒。

“不行,打车回家。今天,不醉不归。”“咣当”,一大杯红酒放在孟旭的面前。看着眼前酒香浓郁、红晕满脸的佳人,孟旭无奈地笑笑,一口干了杯中酒。

到了车上,丁兰第一次和孟旭离得那么近,能闻到他身上洁净清香的味道。不是那种让人头晕的香水味,就是很干净很舒服的气味。趁着酒意,她斜靠在了孟旭的肩头。

丁兰的浓密秀发蹭的孟旭的脖颈和脸颊痒痒的。他想用手拨开,又怕扰了她的清梦。

孟旭的手要拂开挡在丁兰眼前的发丝时,丁兰呻吟一声“晕车了”,就势趴在了孟旭的膝头。

丁兰的心跳的很快,但不激烈,是小时要看热闹的那种欢快悸动。她等待着,等待着王子的一吻。她的酒量不差,一瓶红酒不至于让她不省人事。她的考验不小,她想知道孟旭到底是否心属于她。

等待着,跳动着。一片沉默。

她听着自己寂寞的心跳,手指尖由温暖变成冰凉,喝酒带来的热力都随着失望回到了心脏,助长那颗心的跃动,失望空虚的跃动。

她感受到了清浅的呼吸。因为紧张,她的呼吸也变得局促起来。“啪嗒”一滴泪落在了她的脸上。凉意击退了酒意。怎么,有雨水吗?窗子不是摇上了吗?她疑惑着,以为自己酒醉了,不知天气如何。

没等她理清思绪。一个令人沉醉的吻落下来,触到了、打开了她的唇,深长又缠绵。她无力地接受,开心地呼应。脑海里是瞬间爆开的烟花,是流光溢彩的星河。

窗外的雨,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争先恐后,欢蹦乱跳。

明亮璀璨的路灯,有序地间隔着,一明一暗地照着车里的一对,只能照到男子的宽大的后身,还有紧紧相握的一双手。

毋庸置疑,爱情快要修成正果了。沉溺在甜蜜中的丁兰,不忘有条不紊推进人生大事。她时常有意无意地暗示孟旭,该走到踏入婚姻殿堂这一步了。毕竟自己的年纪也不小了。但不知怎的,平时孟旭反映那么快。对这件事,却成了呆头鹅一个,总是嗯嗯啊啊敷衍了事。

丁兰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选一个合适的日子,好好和孟旭谈谈。

一天下午,孟旭来过电话,说今天和客户有应酬,不能来接她了。丁兰就打算坐出租回家,路程不远,正好可以看看窗外的风景。已是深秋,兴丰路两侧的银杏金黄连绵,煞是好看。

适值下班晚高峰,路上车子挤成一片,水泄不通。丁兰暗自后悔,应该绕道兴化路,仅过南北一个路口,比兴丰路要顺畅许多,平时都是走那里的。她坐在车里,感受车子缓缓地往前挪动的节奏,前后左右都是光闪闪却慢吞吞的车子。心里一阵阵发急,可又没法中途下车。

突然,她看到了孟旭。衬衣的袖子捋到了胳膊肘,嘴里斜叼一支香烟,头发乱糟糟的,随意拢到脑后。孟旭和两个年轻人,坐在一家小饭馆的路边摊位上。桌上摆着十来个空着的啤酒瓶。丁兰心有点慌,孟旭平时不抽烟不喝酒,莫不是自己看错了?

车子速度几乎和步行差不过,隔着两列断续的车流,丁兰看得很清楚。确实是孟旭,那身形眉眼,不会有错。但又不像孟旭,气质风度简直和平时差一大截,倒像是个街边小混混。丁兰一把掏出包中的手机,给孟旭打电话。

“嘟嘟”电话是忙音,没有接通。丁兰想要下车,谁知拥堵路段已过,出租车载着她,像风一样就飘过了那个小饭馆。丁兰伸出头,使劲向后看,只看到迅速后退的绿色树丛。

这一晚上,丁兰辗转反侧。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孟旭有什么事情瞒着她吗?

第二天中午,丁兰终于见到孟旭本人。一晚上外加一上午的失联,丁兰气愤不已,非要孟旭给个说法。

“抱歉,兰兰,那是我几个发小。人挺好,就是素质不高。我担心你不习惯和他们打交道,就撒了个谎。”孟旭一脸诚恳又满怀歉意地望着丁兰。

“我哪是那么小器的人。你也可以带上我一起见见朋友啊?”丁兰的怒气平息了,热情地建议。

“不行不行。兰兰,你是空谷幽兰。他们是污泥浊水,别让他们那污浊气熏着你。”孟旭紧张地解释,委婉地拒绝了。

“不管怎样,以后不许撒谎。还有,抽烟喝酒可以,但要节制。”

“我那是装的,我根本就不会。”孟旭的脸居然红了。丁兰看着他腼腆的样子,忍不住“噗嗤”一笑。用手轻点他的额头,“相信你。”

孟旭眼中居然有晶莹泪光,紧紧地拥丁兰入怀。仿佛怕她消失一样。

一切如初。甜蜜、美好如初。

不期然,又一个不速之客闯入了丁兰的生活。

丁兰正在办公,门口传达室张大爷打过来一个电话:“小丁,有人送了一封信给你。”

她满腹狐疑,跑到张大爷那里去拿信。都电子科技时代了,还有人给她寄信。

信封上一片空白,没留任何字迹。“有个女孩子,给我看她手机上的照片,里面就是你。她说是给你的信,要给你个惊喜。”张大爷解释道。

拆开信封,里面是厚厚一叠照片。全是一个女孩和孟旭的亲密合影,勾肩搭背、搂搂抱抱。女孩子穿着大胆,热裤吊带背心,眉眼透着风情。孟旭的眼神是平日没有显露的不羁和放荡,嘴里叼着香烟,充满了自得。

一张白纸落在了地上,鲜红的口红写着三个大字:“离开他!”鲜血一样,触目惊心。

丁兰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张大爷的惊奇的眼神中仓皇离开的。她只记得心冰凉,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

失魂落魄的丁兰告诉了妈妈这件事。丁妈妈叹了一口气:“人不可貌相。兰兰,孟旭这小伙子太完美了。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人啊?有的话,就是假人,都是装的。现在知道也好,早知道早放弃。”

丁兰呆呆坐着,一动不动。丁妈妈又补了一句:“还是张凯那小子好,心眼好,也有本事,对你也好。”本来呆坐不动的丁兰突然被妈妈触到了心事,大声喊起来:“啊,啊,好烦,妈,你就别掺和了。孟旭不合适,也绝对不是张凯。”说完,就“呜呜”哭了起来。

丁妈妈把女儿揽到怀里,心里一阵酸楚,“傻孩子,还是太年轻。其实啊,最主要就是人品好啊。”本来想多说几句,但怕女儿多想,闭上了嘴巴。

丁兰在妈妈的怀里,顿感安慰。混沌的头脑也清醒了几分。

如果孟旭真是表里不一的人,那,不管多么喜欢,也要忍痛割爱。

如果离开孟旭,又得在爱情路上兜兜转转重头再来吗?

如果再去找张凯?丁兰的不甘又涌了上来。

深秋时节,凉爽的空气中已渗透着丝丝冷冽之气。丁兰坐在街边公园的长椅上,毫无寒意,只是呆呆地看着脚上的白色羊皮小靴子。鞋尖处有米粒大的磨痕,格外刺眼和突兀。她用手轻轻摩擦着磨痕,好难看,没有办法挽救,只能忽略它的存在,否则就得扔进垃圾箱了。

“兰兰。”轻柔深沉的呼唤,孟旭走了过来。

他的着装还是一丝不苟,面上挂着谦和的微笑,可眼中密布的血丝泄露了他的秘密。还是同样的人,皮肤黯淡,两眼无光,一夜之间仿佛遭受了巨大的折磨。

丁兰垂着头,心里咚咚乱跳,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仍然没有理出头绪。她不敢抬头,怕孟旭看到她肿胀的双眼,怕眼中的无助泄露她慌乱的内心,还怕看到最真实的孟旭。

“兰兰......”孟旭跪蹲下来,扶住丁兰的双肩。眼中闪烁着真挚又痛苦的神情。

“你都知道了,对吧?我向你发誓,和那些狐朋狗友断绝关系,和那个女人断绝一切往来。我,只属于你。”孟旭颤抖急切地说了一连串话,生怕丁兰不信。

丁兰凝视着他:“你能说到做到吗?”

“能!”孟旭脸色苍白,眼神坚定。

“旭,我相信你。”如被洪水裹挟一般,丁兰被卷入了孟旭的怀中。她选择相信,相信抱着她的这个男人。因为这是最经济的做法,更因为,她喜欢她。

接下来的两周,风平浪静,两人重复着过去的日子。可两情相悦中又有一丝不明的情绪横亘其中,丁兰会在放声欢笑时,突然收起笑容,孟旭日渐消瘦,私有心事。

“兰兰,如果我不是现在这幅样子,你还会爱我吗?”他开着玩笑。

“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好不好?”丁兰撒娇地回答。

“那有人像我这样珍惜你吗,应该很多吧?”孟旭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好奇,一份期待。

“没有。”丁兰的心头冒出了张凯的影子,但她用力把他按了回去。“那样的话,我孩子都打酱油了。旭,也许每个人都在等待适合她的那个人出现。”

孟旭的眼神暗了下来,话题没有继续。

“11月21日,本市警方在清溪江东段附近,发现一名年轻男性尸体。警方未发现其身上任何证明身份的证据。对于其死因及身份,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电视里传来《早间新闻》的播报。

丁妈妈一边揩着桌子,一边随口念叨着:“年纪轻轻的,有啥想不开的。”

“哎呀,妈,大早上的听这种新闻,真吓人。”丁兰抄起桌上的面包,踩上高跟鞋,就往外冲。

“今晚回来吃饺子!叫上孟旭一起。”丁妈扯着嗓子对着丁兰的背影大喊。

“知道啦!”丁兰头也不回,心里喜气洋洋。今天,孟旭该对着老人表白心迹了吧。

孟旭的手机一直是忙音,怎么也打不通。丁兰对着“孟旭”这个名字反复按着拨打键,心里的火气蹭蹭往上冒,说好了今天见家长,好好计划婚事。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可恶。

望着桌子上热气腾腾的饺子以及琳琅满目的各色菜式,丁妈妈也着急,还安慰着丁兰:“没准是家里有事呢,别着急别着急。”也是一阵焦心。

“依恋,你在我身边......”丁兰的手机铃声响起。上面显示“曲灵”二字,她与孟旭的介绍人。

“兰兰,兰兰,你看你的电子邮箱,有孟旭给你的一封信。”曲灵紧张的说着。“孟旭,他被抓进公安局了。”

丁兰顾不得打开电脑,在手机上打开电子邮箱。

一封署名“致我爱,兰兰”的信赫然映入眼帘。

“兰兰,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想我已经坐在铁窗之内了。我们相识这么多年,你居然没有认出我的真面目,真是遗憾。我不是孟旭,我是张凯。这些年,我一直痴迷人脑芯片的研究。令我意料之外的是,我居然成功了。

我还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你喜欢我的头脑,但不能接受我的容貌。如果我能找到一个体健貌端的年轻人,那么就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相爱了。

于是,我找到了我的表弟孟旭——一个不思进取、只有一具完美皮囊的家伙。你不知道,当年我有多瞧不起他,学业无成、滥交啃老、无所事事。唯一的亮点就是长得不错。

我和他签署了一份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的协议,非工作时间互换身体,为期两年。他可以享受我拥有的一切,我可以支配他的身体。

我拜托曲灵将孟旭介绍给你,不要透露过多信息。这样,咱们的相识就水到渠成了。

但我没有想到,会横生如此多的枝节。我可以恶补一切你感兴趣的知识,但我没有办法左右他的朋友、恋人和各种社会关系。更糟糕的是,他有时还会不遵守规则,在下班时间肆意胡闹,不断地敲诈勒索我。还不停地威胁我要告诉你真相。

为了给我们一个安全可靠的未来。我选择让他消失,其实,消失的不是孟旭,而是张凯。看到‘张凯’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我觉得现在的孟旭只是一个躯壳了。

你想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喜欢你吗?刚从乡下转到这个城市读书,作为一个农村来的小孩,我穿着土布衣服,说着方言,班里所有人都嘲笑我,说我是’farmer’。我心里自卑又气愤,但我不敢反抗,不敢面对强权又不公正的群体。我只是把头埋到桌斗下,像一只把头藏到沙中的鸵鸟。

你站了出来,勇敢地站在我旁边。胖胖又健壮的你,粉红的脸颊,气愤地用手指着他们,痛斥他们欺负人。你还每天陪我上下学,保护我这个‘弱势群体’。你站出来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人生中最温暖的一道光。

你没有现在美,可那时的你,永远是我心中的最美的兰兰。

张凯死了,孟旭迟早也会被找到。作为孟旭,我一点都不开心,每次和你约会,我就像带着面具,伪装成一个我不认识的人。

但我不后悔,因为我们有过美好的记忆。我也很期待,警方早点抓住我,我就解脱了。

我是谁?我也不清楚。

这都不重要了。兰兰,还是希望你开启新的生活。看清自己的内心。

张凯(孟旭)”

丁兰看完信,浑身剧烈地抖动起来。冰凉,彻骨的冰凉,无法抑制的寒意侵袭了她的四肢百骸。

泪水喷涌了出来。她嚎啕大哭,为谁?她不知道。老天这个玩笑,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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