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同学找我诉苦,说他儿子在我们共同朋友的律师事务所里做律师,朋友不给他儿子好案子,凈给些跑腿不挣钱的活,儿子挣不到钱,同学很是生气,说朋友不够意思。
我听了大为诧异,我们住的是三四线小城市,经济欠发达,律师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律师顶了个挣钱的名,除少数知名律师外,一般律师其实收入很一般,案源有限,基本上闲多忙少。小城市的律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单兵作战,自己挣自己的钱,彼此之间协作少。
在这种情况下,朋友能给同学儿子一部分案子,让他学习锻炼着,捎带挣些钱已经相当可以了。再说,刚出道或者还没有出道的律师,能拿得起好活、大活吗?指导老师能放心吗?
朋友已经仁至义尽,再提要求便是过份!没有人欠咱孩子什么!
听到我说这些,同学愣住了,忖思半晌,说道:“你说的有道理,我没有想到这些!是我错了。”
我接着说,小城市做律师必须以自己的能力和人脉争取属于自己的案源,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等别人喂着吃!
年轻律师要抓住一切办案机会,办好每一个案子,不管挣不挣钱,都力争办成精品,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一传十,十传百,这样案源才会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案子越来越多。
路是人走出来的,律师的路更是自己闯出来的!靠别人给案子的律师,永远成不了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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