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时,学校里最热门的活动是踢毽子。每年冬春,学校差不多都要举行一次踢毽子比赛。在那样的气氛下,踢毽子风自然而然也波及了我们男孩。殊不料,自以为什么都可以的我,偏偏在踢毽子方面是个 “低能儿”。更要命的是,我的同桌珍,恰恰是全班踢得最好的一个,这就更使我相形见绌,倍感难堪了。
踢毽子,当然要靠人反应灵敏,身手迅捷,但毽子是否轻重如意,得心应“脚”也至关重要。最好而正统的毽子是用铜钱和鸡毛做成的,然而,选什么样的鸡毛做成的毽子不飘,稳,可大有学问。
此外,美不美也很重要,大家谁都想拥有一个最漂亮的鸡毛毽子,这便使我家那只大公鸡有了给我争气的机会,因为它身上的毛锦霞般艳美亮丽,谁家的公鸡都比不上。而且它还很威武凶猛,常把邻居的鸡啄得头破血流,令那些对它的毛垂诞三尺的哥儿们望而生畏,不敢打它的主意。但它仿佛认得我是主人,任我捉其身拔其毛,最多只会“咯咯”痛叫几声而巳。
我常常带一些漂亮的鸡毛到学校,分给我的同学。我并没从他们手中换取什么,故而踢毽子的“低水平”也不曾影响我“小霸王”的地位:一根美丽的鸡毛可以让晓明替我擦黑板,叫德高推女班长—跤,真是灵过“令箭”。一些女同学伸手向我讨时,我给她们的“指令”就文明多了,叫她们背首诗或唱支歌即可。
我的“鸡毛令箭”满天飞,这可苦了我家那只大公鸡,三天两头得受我拔毛之痛。有一天,我的“罪行”终于被父亲发现了,他把我大骂了一顿,我才不敢继续“作案”。
全班人似平唯有同桌珍不曾受过我的“鸡毛令箭”,其时我虽然是班委,可珍是组长,正是我的“现管”。有几回我家庭作业马虎点,她便毫不留情地交老师批我,我背书错了一个字就要重来。我当然记着这些帐,而她也挺有志气,连人家从我这里讨去转送给她的鸡毛也不要。
学校的踢毯子比疑又要举行了,珍是我班无可争议的参赛选手。赛前那天,老师让她在班级里先表演一番,随着她那轻盈敏捷、变化多端的动作,那芦花鸡毛毽子在我们眼前极有节奏地飘舞。珍那美妙的姿态,动人的节律迷倒了我们大家。
不知为何,那天回家我又去捉家里的那只公鸡了。第二天,我把十几根火红滑亮的长鸡毛偷偷夹进了珍的课本。下午的比赛,珍的精彩表演赢得了阵阵掌声,而我更欣喜万分,因为那个像一团火苗在珍的身前身后燃烧闪光,跳动飞舞的鸡毛毽子,不再是芦花鸡毛做的了。
珍获得了第一,回到教室,她感激地瞥了我一眼,轻声说:“谢谢你的鸡毛令箭!”说完小心翼翼地拆下了毽子上的鸡毛,夹进了一本日记本中。
过年时,父亲把那只大公鸡给宰了,我精选了一大把鸡毛打算送给踢毽子冠军珍,可等新春开学,珍却被父亲带往了新疆。我没把这些“令箭”给任何人,而是不声不响地放回家中的那一小堆鸡毛里,不知何时,母亲拿去换了针线。
此文发表于1995年7月22日《浙江教育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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