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真的是这样
我在简书看到一些文字,颇有触动,自己整理了一下。
我是一个笨人,却内心里有一股莫名其妙傲气,觉得自已是有智慧的人,但是发现你、找到你、遇见你,是我最欢喜,我认为最有智慧做到的一件事了,没有之一。
看到这句话,我傻笑了。不是曾经慌乱,是一直以来都是啊。每每想起都发觉:你笑起来怎么那么美!再没有比你还好看的人了。虽然世间有好多好好看的人,但你最好看,没有之一。你眼角的细纹,我看着,好想用我轻柔的小手,轻轻地抚摸抚摸。它也是你的印记,多美。
见到你时,一切都静谧了,宁静了呢。只要世间有你,就觉得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一想到你,都是安心的。
我想不懂浪漫是什么意思,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我爱上你,让我特别欢喜。而如果能在一起,那是多么值得感恩、珍惜的事啊。生活可不是靠浪漫汇成的,有好多平淡无奇呢。世界上最欢喜的事,知道自已真的爱上你。
你不喝酒,也有没有醉时,给我回个邮件,或发条私信,或打个电话给我,是多么极极好的。
这世上,跟你发型相似的很多,我总以为那个人是你,待我定晴一看发现不是你时,我被自已逗乐了,原来特别喜欢一个人时是会这个样子的啊。
我抬头看天空,漆黑一片一望无际的天空只看到一颗极亮极亮的北极星,耀眼光芒,我看着他,会无比欢喜,痴痴定睛看着他,那就是你,指引着我呢。
我看到整个天空,皎洁通亮无比的月亮,他远处有星星闪烁发亮,此时,你就是那轮月,我就是那颗遥望你的星。虽然地理知识告诉我不是因为月亮发光,星才亮的,可是我的心亮了,总是欢喜了,是因为天空唯一的一轮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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