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简友唐家小痴的文章《离异女人带个儿子再嫁,男人不接受咋办》。
是呀,在我们这里也存在着这种情况,如果一个离异或丧偶的女人,儿子还未成家立业,她想再婚真是不容易的。
可是,有的离异或丧偶的女人带个女孩,她想再婚时,却狮子大开口,不仅要彩礼,每月还要一些生活费。
我的一位朋友,她认识一位丧偶的五十多岁的女人,我们不妨称呼她为王女士。
王女士是下面农场的人,离我们这里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
去年七月,她女儿考上了我们这里的重点高中,她就来到我们这里,租了一间房子陪读。
她的丈夫前几年病故了,她的大女儿已经大学毕业,在外地找到了工作。
王女士知道我的那位朋友人脉比较广,认识的人多,就让我的朋友帮忙给她介绍个老伴儿。
这位王女士,我也在朋友家见过她两次,不足一米六的个头,有些微胖,长相一般。
我朋友问王女士,她要找老伴儿的话,男方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没想到王女士给出的条件,把我朋友都吓着了。
王女士提出的条件是:一是要求男方必须是丧偶的,省得以后有啥罗乱;二是要男方给十万元的彩礼;三是结婚后,每个月男方要拿出一千块钱,给自己女儿以后上大学用。四是年龄不能超过六十岁;五是平时的吃住都得是在男方家。
我朋友听完王女士提出的这些条件,当时就和她说:“你提出的条件有些刻薄,这个忙我好像帮不上?”
这位王女士,没听出我朋友的弦外之音,还在强调:“他就是找个保姆的话,一个月还不得花一千五呀?我这也没多要啊!”
我朋友就敷衍她:“行,等我给你多关注一下单身的男人,有合适的就帮你介绍介绍。”
后来,我朋友就和我说起了这件事:“你说,她也不看看自身的条件,你是黄花大闺女呀?还要十万元的彩礼。哪个男人当这个冤大头啊?”
我就逗我朋友:“也说不准,兴许就有的男人愿意拿十万元的彩礼呢!”
我朋友说:“我倒认识两个丧偶的男人,但我不想给她介绍,我怕他们骂我不长脑袋。”
是呢,我也觉得这个王女士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她提的这些条件,哪个男人愿意娶她呀?
在我们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再婚家庭,女方吃住在男方家,一切花销都是男方出,每个月还要给女方五百块钱的零花钱。
老了老了,都想有一个伴互相陪伴,但把钱放在第一位的话,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不一定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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