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缺陷论证
在上述材料分析中,作者试图证明:政府不必干预生产过剩现象。但是由于整个论证存在不少逻辑谬误,使得此结论难以必然成立。首先,开拓市场、刺激需求不一代能扩大销售,因为影响销售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商品是非必需品,或者因为有替代品,开拓市场不一定能提高销量。其次市场本身调节也会失灵,比如可能会通过销毁过剩商品,降低市场流通量,来提高价格,这样就会导致资源浪费。所以,生产过剩不是假象,市场不一定能化解。
其次,产品的供求不会绝对平衡,却是动态平衡的,所以不能推出生产过剩是常见现象,也有可能出现生产紧缩。而且,宏观上的生产过剩和某个行业的生产过剩是不同概念,一个行业的生产过剩尚且可以通过供求调节,而宏观上的生产过剩很难自我调节。况且,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干预,恰恰是为了遵循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让经济恢复运行,才进行干预的。政府的干预并不违背经济的客观规律。再者,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都不好,它们都是经济的非正常运行。
生产过剩,价格降低,商家为了提高价格,会降低生产,甚至销毁多余的商品,不仅不会增加物资储备,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如果生产不足的商品是非生活必需品,就不会造成供不应求的现象,更不会因此出现缺衣少食的现象;即使真的出现了生活必需品生产不足的现象,反而会出现商家为了卖高价获取更高的利润,加紧囤积这类物资,以抬高市场价格;百姓买不起粮食衣服,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更需要政府的干预,来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最后,政府让市场自动调节,不代表不干预;生产过剩和生产不足,会导致民生问题,政府需要干预。综上所述,由于材料存在诸如此类的论证缺陷,它所谓的“政府不必干预生产过剩现象”的结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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