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知道吗?孩子才十个月,十个月啊,还吃着奶,就被他硬生生抢走了。把我爸妈的店砸烂,把我妈打伤,在我妈怀里把孩子夺走,听说孩子哭的哇哇的。”她姣好的面容双目含泪,泣不成声说。
“他是军人复员的,一次慰问演出,我做报幕员,演出完毕后他就要了我的电话。从此以后每天送花送饭接送上班回家,很快我们就闪婚了。”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婚后很快暴露了他的真实面目,酗酒、家暴、不上班、多疑,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好几次要离婚,他都哀求我,写悔过书,那时有了身孕,也就原谅了他。结果很快故态复萌,照样如旧。这次我下决心要和他离了。你们能不能想想办法,先把孩子给我要回来。一个多月了,我天天想孩子,一夜夜的睡不着,早上起来枕巾都是湿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我报过警,但派出所说亲生父亲有照顾孩子的权利,他们没法管。”。她泪眼婆娑地说。
随着离婚潮的涌起,许多家庭肢解,而孩子的归属,又成了婚姻当事人双方争执的焦点。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一些人挖空心思,屡屡上演抢夺大战。拿什么去拯救孩子被牺牲的童年和被践踏的情感,又有谁来为被害父母一方所受的精神折磨负责?面对她求助的目光,我也感到无能为力。
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还可以通过拘留无抚养权的一方让孩子回到妈妈身边。但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是,一旦男方抢走藏匿几月之后,那么在争夺抚养权的审理过程中将占据主动。
事实上,“夺子大战”中孩子是最大受害方,如何保护孩子的权益才是离婚时夫妻双方最应该考虑的。从孩子角度完善抚养权和探望权规定,维护孩子的权益,呼吁离婚双方,在孩子问题上,理性面对,不要把孩子当成报复的工具。
很多离婚案件中,一旦知道对方非常想要孩子,那么,孩子就极易成为一方用来要挟对方的筹码,以便达到自己的目的。此外,还有的人完全是出于爱财的目的,把孩子当成单纯的获利工具,尤其是考虑到很多时候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更容易获得房产,孩子便常常被当做争夺房产的资本。如此一来,很多人离婚时,第一步就是把孩子藏匿起来。
“为了躲避另一方及其家人的寻找,藏匿孩子的一方往往东躲西藏,如此一来,孩子只能处于不稳定的环境之中。”离婚本身就会给未成年子女造成一定的内心伤害,而这种藏匿孩子的过激行为,更加会使孩子产生恐惧、焦虑情绪,没有安全感,极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在这种人为阻断亲情的情况下,孩子长期得不到另一方的关爱,导致情感缺爱、监护失管、学习失教,很容易在成长过程中造成人格缺陷,甚至会受原生态家庭环境的影响误入歧途。
希望悲剧及时中止,关爱处处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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