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向前走了,我们各有各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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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光明,一个整日不务正业追求艺术的疯女人。其他的我不愿多写,毕竟我一直认为,这个故事是属于他们俩的,我从来都只是个小角色。
第一次见到李雪苗,是12年的冬天。我在公交车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上感受迎面而来的冷味儿,经过市场那站,上来一个女孩,穿着厚厚的夹衣,提着一袋米,肩上还负载着装了天平的背篓,想必是乡下的农民来城里卖完菜回家。我为嘛会注意到她?她缓慢的上车动作把司机惹得恼怒不已,一到车上又扯起大嗓门跟司机师傅笑嘻嘻地赔不是,唠家常,瘦脸又糙又红,谁能注意不到?
再见到她已经是第二年了,我的工作室搬到了城郊,我租了一幢别墅专心搞创作。家人都说我疯了,妈妈哭天抢地求我去考公务员,我生性喜欢自由自在,那朝九晚五的生活真是让人郁闷。
搬去的那天暴雨倾盆,闷热的草木香在空气里膨胀,夏天的雨撩人,但夏天不撩人。我一眼认出了她,跑得笨重,头上罩了一个劣质塑料袋,皮肤比去年冬天黑了不少。偶像剧里,这时候女主一般都会被以后的爱人救下,或许是一起撑伞,或许是载她一程,但不幸的是,我没那么好心,更不是她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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