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夜晚重叠, 悄然形成黑夜,玫瑰吸收光芒,大地按捺清香,为了寻找你,我搬进鸟的眼睛,经常盯着路过的风。——《路边野餐》
那个夏天常常让我觉得恍惚。
华北漫长的夏日被我从生命中截断,远离了高温和蝉鸣,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东北。
见到了一些旧日好友,吃了很多他乡没有的食物,夜晚睡觉不需要开窗,北地特有的凉爽更不必空调来人为调节温度。一场大雨落下来,竟还在七八月份的日子里,有丝丝凉意。秋草已泛黄。
这才是早已烙进我生命里的季节时序。
从不潮湿,从不甜腻。该暴晒的时候暴晒,该酷寒的时候酷寒。从不拖泥带水,没有纠缠不休。
相比于华北几个月连绵不绝的暑气,我还是更喜欢故乡的云飞雁徙,松柏含翠。
可能从上大学的那天起,家乡对我们来说,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但是从背井离乡工作开始,故乡只剩寒冬腊月急急忙忙的七天,往返都是匆忙,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再没什么机会,好好看一眼它的样貌。它是否早已物是人非,它是否真的永远长青。
我曾经以为我并没有很多不舍,我曾经很想脱离它的掌控。
它太小了,小到每次上街都会遇见几个熟人,晚饭后遛弯又会遇见另外几个。
这么小的生活圈子,在谁身上发生的事,毫无疑问都会很快传开,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还是更喜欢人与人之间的,因不想深入了解而展现出来的冷漠和无动于衷。
这让我觉得自由和放松。
我曾欣喜于我远离了它,获取了太多自己的时间,摒弃了许多可有可无的社交,用来阅读和思考。
但是当我再一次故地重游,我忽然觉得,熟悉意味着稳定,狭小代表着安全。能守着这片土地,爱一份工作,爱一个人,终老一生也还不错。
虽说人生时至今日,尚未有后悔之事。我却终于开始认真地,客观地重新审视故乡带给我的意义。
它是一片略显贫瘠的苦寒之地,却从不吝于敞开怀抱,接纳包容远方归来的游子。
它用它仅有的一切,努力养育它的子民。它曾经贫苦交加,如今,不惊不扰,一点点地变好,却不曾开口邀功和炫耀。
它的子孙血气方刚,有情有义。它的名字鲜有人知道,它并不在意。它坐落在中国的北端,承受最多的严寒和最少的阳光,依然活得乐山乐水,有声有色。
它是我们生命中的灯塔,是无尽迷雾中兀自闪耀的北极星。
然而我终将离开它。
故乡的风走不了三千里,故乡的云飞越三千里也已经面目全非。
他乡遇见我,这风云也未必还能认出我。
十丈软红里扑腾,再回头,早已是千疮百孔,怎还能保留旧时容颜。
犹记得那年我们还年幼,作文课上写我的理想。
很多人都在写未来想成为科学家医生教师,我写的是,我想读很多的书,走很远的路。
如今也算实现了。
离乡的行囊,总是越来越重。内有父母殷殷期盼,怎不愈加难舍难分。
都说养儿能防老,可儿山高水远他乡留。
地域上的距离,使许多别人看来水到渠成的事,变得倍加艰难。
这使我时常想把我不舍的人和事物,全都打包带走。
这当然是痴人说梦。
我可能只是因为对现实无能为力,才异想天开。
很快我就要离开家乡,我的眼睛时时望向北方,为了寻找故乡的气息,我也经常盯着来自北方的,曾路过你们身边的风。我拥抱它,就像拥抱远方的你们。
此后多珍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