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社会将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 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 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马雅可夫斯基
昨日,小e的朋友圈都被一件事情给刷爆了,朋友全都在疯狂地传播着一个事件——辱母杀人案。
昨日,南方都市的采访记者报道一件事情,2016年的4月14日,山东聊城一女企业家,贷款135万,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未还清欠款,遭到对方暴力催款。
其催债手段包括——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用生殖器官侮辱女企业家。
匆匆而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下,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一人因失血过多休克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的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手持剪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切于欢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关于这件事情,小e又重新整理出来。面对这场血案,小e想问问大家有什么看法?
这件事情引起大家的讨论,小e和大家都在学校里,是温室里的花朵。
外面的纷纷扰扰,我们都不过是听听罢了。这次,小e决定从借贷这一方面给大家建议:
第一,借贷方式多种多样,每种选择都要谨慎而行。
民间借贷中司法实践认可是36%,而从案情来看,于欢母亲苏于2014年10月香赵某借款100玩,月息10%,年利率120%,超出了司法的标准3倍多,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5倍。
作为一个大学生,小e也知道校园贷在学校很广,很多学生本身没有经济来源,会通过这些校园贷的渠道进行超前消费。小e觉得超前消费是属于个人选择,只是希望大家在作出选择的时候,三思自己的偿还能力,做出想对正确的选择。
第二,面对恶性的催债行为,我们应该要让对方信任我们的偿还能力。
本案件当中,于欢的母亲人身受到极大限制,并且受到催债人的人身侮辱,自救能力下降,只能求助于外界帮助。小e认为,催债人采取如此恶劣的行为,就是想要达到催债的目的。
实际上,于欢母亲本身也应该尽自己所能,让催债人相信自己具备偿还能力,希望用更恰当的方式,比如我通过其他债权人借钱,偿还你的旧贷,这种和谐方式地解决问题。如果采用恶劣的方式进行催债,我们是并不能解决问题。
这里,小e只是给个说法,不论怎么样,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在任何紧急的情况发生下,我们都要尽可能保持理智,争取维护自己的权益,办法总归是有的。
小e只能对事前和事中给出自己的小建议,也衷心希望我们不会遇到这种情况。
毕竟,悲剧发生之后,我们应该重新认识到不足之处和找寻解决的方案,不给下一次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结语
"在波士顿的犹太人死难纪念碑前有这么一段话:“”当纳粹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是新教徒;当他们来抓我时,已无人替我说话了。"——马丁·尼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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