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户齐民
何谓“编户齐民” (1)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藉的地主、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 (2)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农民的主要负担): ①田租:三十税一; ②人头税:A.算赋:15-56岁120钱;B.口赋:7-14岁20钱; ③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戌边三日,戌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④兵役:一生服役2年。汉初的赋税制度,对农民的剥削较轻,但随着汉王朝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侈腐化。国家、地主和官吏对农民的剥削也日益加重,汉末,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集权制度的本质就是剥削压迫农民的制度。
2.平准
中国西汉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在京师长安专设机构,执行平准业务。后又于太初元年(前104)扩充大农令机构,改称大司农,并在其下设立平准令丞,专司其事。桑弘羊的平准思想是先秦范蠡和《管子》一书的价格概念具体发挥的结果。
平准的目的是平稳物价。中央令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其余由国家经营,“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防止富商大贾从中谋取巨利。
3.代田法
代田法亦称“代田”。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总结西北地区的抗旱经验所推广的一种耕作方法。其具体办法是:在地里开沟作垄,沟垄相间,将作物种在沟里,中耕除草时,将垄上的土逐次推到沟里,培育作物;第二年,沟垄互换位置。这种耕作方法有利于保持地力,抗御风、旱,因此,“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汉书·食货志》)。
4.白渠
白渠开凿于西汉武帝太始二年(前95年),由于是赵中大夫白公的建议,故而得名白渠,也常与原有的郑国渠合称郑白渠。早在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就采纳了大司农的建议,命水工徐伯率领万人开挖漕渠。自长安引渭水,东通黄河,漕运关东之粟,同时也可灌溉田地万余顷。3年后渠成,民得其利。后来,赵国中大夫白工建议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注入渭水,长200里,灌溉农田4500多顷,名之为白渠。有民谣颂之:“田于何所?池汤、谷口。郑国在前,白渠在后。”该渠在郑国渠之南,两渠走向大体相同,白渠经泾阳、三原、高陵等县至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下邽镇)注入渭水,而郑国渠的下游注入洛水。
(以上内容摘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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