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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情书?是吧!

一封情书?是吧!

作者: 哲魔 | 来源:发表于2017-03-04 13:02 被阅读0次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察觉到时已经陷的很深了。就像吸烟者初始表现一样,一直觉得自己不会上瘾,后来发觉时已经很难戒掉了。

       在深圳的时候,每天休息时间都会捧本书看看,看累了或者章节结束的了就拿起手机来看看你的动态或翻翻记录,这几乎成了一种常态。我记得彼时曾和你说过我每天只干两个事,一个是读书   一个就是想你,至于上班不过是维持生计而已。然而文字冰冷,我无法透过你回的几个单字几个表情就能揣摩出千里之外的你的感受。其实那个时候就应该说开来的,只是觉得隔着手机不仅有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还显得感情过于轻薄和苍白。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当面表白显得郑重其事一点,哪怕被拒绝,伤重的也只是我。于我而言感情这种事应该是严肃且让人尊重的,所以斟酌再三到手边的话还是被搁置在了心里  煎熬自己。不过总有个盼头——过年回去就好啦  无论成败都能解脱啊!

      直到那瓶红酒让我提前解脱  同时又让我陷入更深的自责。酒醒,心碎。此时我才反省到我当时的想法有多么幼稚。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喜欢  说出来就好了嘛!为什么要压抑自己的感情呢?早早的说出来,我还能像个冲锋的战士一样,要么英雄  要么烈士。而不至于现在这般连对手都没见过就一败涂地了,最后只能像审判庭上的战败者那样作最后的陈情。单方面遵循骑士精神的最后结果就是成就别人  埋葬了自己。是我太迂腐了罢。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墙里的那个佳人当然是你,我曾在墙外徘徊良久,但始终没能鼓起勇气,跨过墙头  执子之手。不知坐在秋千上摇荡的你的目光可曾随着秋千那般荡起,越出墙头看到墙外那倾慕之人踌躇的身影啊!

       其实那天晚上我想表达的意思是,这点酒算什么,就算是酒精中毒,我还是记得喜欢的人是你。可惜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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