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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辱母杀人案”,孩子应该明白的几个道理

关于“辱母杀人案”,孩子应该明白的几个道理

作者: 诺曦妈妈 | 来源:发表于2017-03-27 20:57 被阅读2053次

这几天朋友圈再一次被刷屏,起因是《南方周末》一则“辱母杀人案”的新闻报道。

案情大致是这样的如下:女企业家苏银霞因工厂资金周转困难,向地产老板吴占学借款135万,约定月息10%。在陆续归还现金184万,并用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抵押后,还欠着17万无力归还。因此,苏银霞遭受11名地痞流氓的暴力催债。

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在房间里,吴占学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走,被吴学占拦住。

第二天,催债手段升级。

苏银霞和22岁的儿子于欢被带到公司接待室,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她的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她的胸口。

更令人发指的是,催债人员杜志浩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于欢的面往她母亲脸上蹭,令于欢濒临崩溃。

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告诉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报警。警察随后来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即欲离开。

监控显示警察22时13分抵达,22时17分离开,前后只待了4分钟。

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阻止警察离开。“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接受记者采访说。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他站起来试图往外冲,以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杜志浩拦住。

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杜志浩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6年12月15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

这就是案件的始末。

第一次读这篇报道时,我气得全身发抖,并忍不住流泪。

设身处地想想,如果我是那个母亲,如果我是那个孩子,在那样的情况下,我能做什么?我有没有别的选择?答案是:没有!

如果我的力气足够大,如果我可以够着那把水果刀,刺向恶人,是我唯一的选择。

这几天看了许多相关的文章,群情汹汹,大家的观点比较一致:于欢被判无期不能接受。

可是作为一个初中生的家长,我想到的更多的是:如果孩子知道了这件事,她会怎么想?她会对社会、对警察失望吗?当她知道于欢被判无期徒刑后,她会对法律失望吗?她会因此变得偏激吗?甚至,她会因此对我们的国家不满吗?

无论多么恶劣的事件,作为母亲,我总希望能帮孩子从中找到一些正能量。尤其当孩子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更应谨慎对待。

如今资讯这么发达,坏消息即使你不说,孩子也很可能从其他渠道获得,与其让孩子道听途说,不如主动对孩子加以引导:

1、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事情的起因,是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借高利贷。

10%的月息,一年就是120%,据说还是利滚利,那么就更高了。这么高的利息,苏银霞决定去借的时候,必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希望这笔钱能让自己的企业翻身。那么她是否考虑过万一还不起的情况呢?

假如时光能够倒流,于欢能回到他杀人之前,我想在那样的情境下,他除了拿起那把水果刀外,别无选择。

假如时光能够倒流,苏银霞能回到借高利贷之前,我想她宁愿企业倒闭,也不会选择借钱。

这让我联想到之前沸沸扬扬的“裸贷”事件,那些举着身份证被拍下裸照并登记父母联系方式的年轻人,有没有想过万一还不起贷款会怎样?有没有想过即使还了款对方仍然公布照片要怎么办?

古人说:君子不立围墙之下,就是告诉我们要防患于未然,一旦处于危险境地,也要及时离开。

企业家苏银霞以及裸贷者们,必定有他们不得已的苦衷。但这世间的许多事都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在A和B之间,这这条路和那条路之间,做出取舍。

我们要告诉孩子:将来无论你面临什么样的困境,做出选择之前请充分考虑风险,不要与虎谋皮,请记得家人永远在你的身后,支持你,包容你。

2、于欢的行为于情可原,于法不容

恶人辱及母亲,是每一个有血性的人最无法容忍的事。

当杜志浩用丧心病狂的行为,对母亲做出超越人之为人的底线之事,当警察来了又走,当他的身边正好有一把水果刀,这时候所有的信仰,佛也罢,上帝也罢,法律也罢,都不能阻止一个儿子用暴力的手段来保护他的母亲。

马雅可夫斯基那句著名的话:“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是的,于欢并不可耻,相反,许多人为他的行为喝彩。

可是,孩子,你要知道,法不容情,于欢的行为终归是犯法的。

在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中,法院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于欢为何不是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现在于欢已提出上诉,律师正在努力争取将于欢的行为判定为防卫过当,我们也希望年仅22岁的于欢不用在牢狱中过完余生。

3、法律的进步是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是个讲究孝道的国家,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刺死辱母者”绝非个例。

每一个朝代的律法各有不同,在有的朝代,为父母报仇而杀人不仅是勇敢,还是至孝。

在汉代,“刺死辱母者” 无罪有奖。

浙江省的慈溪就得名于一桩“刺死辱母案”:孝子董黯的母亲被邻居辱骂殴打,最终病逝。董黯为母报仇而杀人,汉和帝闻其孝心,“表其异行”,宽恕了他的杀人之罪,还要授他官职。人们就把董黯居住的大隐溪叫作慈溪,后来又把慈溪用作县名。

唐朝以前,“刺死辱母者”“为父复仇者”不抵死罪很普遍,从唐代开始,也有抵死罪的情况。

在明代,“刺死辱母者”多免死罪。免死罪并不是说无罪,“刺死辱母者”有被流放的,也有被下狱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皇帝想给谁免罪就免罪,想褒奖谁就褒奖谁。一切都要依照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告诉孩子这些,可以让孩子明白:律法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同时,法律的进步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无数个血淋林的故事,无数沉重得令人窒息的案件,全民的大讨论......所有这些也许只能换来法制上微小的进步。

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这次于欢的“辱母杀人案”中,“警察不作为”是引起关注的一大焦点。

在普通老百姓心中,报警,是我们最后的求救手段,警察是我们安全感的最后依凭。

在于欢的案件事发前一天,苏银霞四次拨打110求救,警察来了,却并没有结束苏银霞的厄运,她想跟警察一起离开却被吴占学拦住。

来了又走的警察们难道看不出这个女人处境的危险?

事发当天,被11个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母子最终等来了警察,绝望中的人盼来了青天,可是这青天只待了4分钟就离开了,只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

转身离去的警察们难道看不出母子两人处境的危险?

警察的离开,不仅助长了恶人的气焰,更粉碎了于欢最后的一点获救希望,迫使他最终拿起了水果刀。

这个事件中,如果警察不曾对母子的绝境视而不见,不曾忘记他们该保护人民的使命,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

虽然事件令人扼腕,但是,孩子,我们要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涉案的放贷者、催债者,以及不作为的警察,最终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我们拭目以待。

即使最终的结果不尽人意,那也是因为我们的法制建设道路还很漫长。

孩子,世界有黑暗,法律有漏洞,制度有欠缺,社会有不公,人性有缺点,但我仍然希望你能热爱生活,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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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ddeb79d059d3:喜欢你写的文章,三观超正!!
  • zocazx:警察是干什么吃的,打着正义桄子,遇见这样的事情,坐视不管,配当人民警察吗?真是垃圾
  • 钱钱_c623:身为一个旁观者,只有气愤 痛心和绝望,何况于欢呢
  • 繁歆el: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说的容易,于家是做钢铁制造生意的,这几年市场不景气,他们家都欠了浦发银行800万还不清了,要是能顺利还清这些钱他们用得着借高利贷来饮鸩止渴?
  • Z语笑嫣然:为人子女,如果连自己最爱的人都没办法保护,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请求更多人为于欢求情!
  • heala:看完后,心情很沉重。我想说些什么但是好像什么也说不了
  • 0ba96dd9f055:只恨于欢杀的太少了
  • bqb:这些警察简直混蛋,比要债的那些还混。
  • 张梓彧:侠,是乱世中出来惩恶扬善的,但太平盛世中的侠义是无法生存的,没有有钱人希望被劫富济贫,也没有穷人能够接受救济,我们都有双手可以挣钱,于欢的下场是果,母亲借钱是因,于欢被同情判的太重,她的母亲借钱时可曾想过这么严重的后果?法律公正的社会,必然能维护正义,而不是靠以暴制暴的侠义精神来维护正义,相信二审终审会给我们看到一个公平的审判!
  • 杰林森:马上就要给学生上课,我的观点是针锋相对的四个观点:1、即使你完全遵守交规,也有被撞的可能性;2、不被大多数接受的法,就是恶法;3、法律的进步也许是个缓慢的过程,但绝不能倒退;4、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法律不是为了一万,是为了那个万中无一的一。
  • c9aa574a942b: 法律的改变需要很多人的血与泪
  • 睡不醒的惊蛰:看到的至今为止最客观、最冷静、最深刻、最有价值的剖析!
  • 被敲打的天灵盖:写的很好,分析的也很透彻,希望更多人看到!
  • 豆会:杀一个太少了,最好那十一个全杀了。判什么都行。
  • 清泉_小溪:与我写的《神尺》第六章 千锤百炼终凝心里面何其的相思,不过,我写的是父亲救女儿。他见到富二代时,快步走到他身边,不及他反应,一拳打向了富二代头部。以他常年的辛苦工作中锻炼的身体素质,是富二代那种养尊处优可以比拟的吗?一拳打晕富二代后,他就像武松打虎般的,用拳头打死了这只小“老虎”。而他,在打死富二代后,也喝下了准备已久的,跟妻子一样的药物。
  • 书同:国家只是社会的形态之一,但父母确实唯一。所谓的国家保护不了最亲的人,还考虑什么,知了的命操不了四季的心。所谓于法不容,什么样的于法不容?母亲被那样侮辱法律还不允许保护母亲????
    诺曦妈妈:无论如何,杀了人肯定是有罪的,只是轻重问题
  • c075e93f8bb8:这是所有简书上关于这个事件写的最好的一篇❤
    诺曦妈妈:你的这几句话,给了我巨大的能量
  • 522a6084480f:希望这案情有一个满意的结局,不要偷偷的淹没了
  • f84f5d978b62:💔政治书里的警察不是这个样子的
  • 眼如星灿:国家一次次开会,怎么没有好好审视过警察真正的意义?它到底是为人民解决问题的还是它只是个职位?很多地方警察当然并不是全部,他们的存在就是坐坐办公室,打发打发时间,坐等下班!外面发生的事,能不理就不理!真想替我们这些老百姓问问,你们对的起我们对你们的信任吗?每一次的报警都是对你们给予很大的希望,可是连你们都无视的时候,我们又该找谁?于欢当时的把希望寄托在警察能够阻止,可是他们轻飘飘的来了又走时,举起水果刀的于欢,是无可奈何,是逼迫!法律审问于欢时是不是也该有政府去问问那些警察,他们的走走过场,难道就没有一点问题吗
  • 灵魂浪子:戾气的社会真的需要你这种善意而理性的引导
  • bee7c3f9db46:写的特别好,当社会把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个人觉得换做大多数人遇到相同的情况都只有这样的一条路可以去走。
  • 8a38eb158a5a:换做是我,我也会采取暴力手段,我会让那十一个人每个都吃不了兜着走。以暴制暴虽然是不可取的,但对于这些人渣却是相当管用。
    对文明人有文明人的方式,对人渣有各种手段。
    警察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可在很多地方都是警匪一家,对于这样真的无可奈何。寒心!
  • 烟花易冷谁憔悴:世界有黑暗,法律有漏洞,而我们,还是要一如既往,爱生活
  • 小米的自白:写的真好
  • 四喜小陌:分析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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