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奏折报到朝廷,嘉庆皇帝听后,见其情节与一审截然不同,指使交由刑部再审。并同意刑部据实做出的决定,即委派广西布政使恩长为钦差大臣,前往云南审理此案。
恩长到达云南后,在查阅龙世恩案卷后,首先提审向挺贵等人,向挺贵等人以云南臬司李栾宣使用酷刑逼供,预以当面翻供,哭诉冤枉。又提审龙世恩,而龙世恩则一口咬定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向挺贵。恩长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两份供词面前,迟迟不能定案,为慎重起见,以查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无罪者平反昭雪,使得恩长费尽心机,从复杂的案情中,冷静地理出,并从现场目击者者入手,从中理出头绪,逐一审讯,终于获得真实可靠依据。
首先,恩长命人找到当时在现场的龙蒋氏,耐心细致地帮老人,回忆当时情景,终于查清了整个案件的真实始末。在大量事实和证人物证面前,龙世恩终于认罪伏法。
原来,该案情并不复杂,其案件起因,是由两家小孩在一起玩耍,突然反目打架。龙世恩醉酒后,误听他人谗言,酒后又缺乏理智,伸手便取下向挺贵的一把腰刀,由于酒劲冲动,使其行为过激,拔刀时划伤了向挺贵的手心。使其向挺贵手心受伤。龙世恩回到家中,堂兄龙显恩前来与之理论,在劝说堂兄回家过程中,无意使穿着单薄的龙显恩,为挣脱龙世恩的推搡,由于用力过猛,以致龙显恩后肋误撞在龙世恩手中的腰刀上,回家途中,因未能及时施救,流血过多死亡。在人证物证面前,龙世恩承认其堂兄是他戳死的。其当时实际情况是他吃醉酒,并不知道是堂兄误撞到他手中的刀子上。
案发后,建水县知县刘林,在获得龙世恩供认其堂兄,龙显恩是他戳死的口供,也未作进一步的核实查验,也未询问案发起因是什么,就草率结案,将误伤定为故意杀人,凭自己的主观臆断,编造了故意杀人情节,才造成这般反反复复,久托未决的隐患。
龙世恩的翻供,诬告,完全是司狱为了邀功而蓄意唆使其编造的。新任云南臬司李栾宣,刚愎自用,又好大喜功。在未审明案情真相时,欲要平反,而滥用酷刑,逼迫口供,不仅使案情复杂化,且一度铸成冤案。
幸亏经刑部委派广西布政使恩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查实案情,纠正错误,惩罚主要行凶者,为冤假蒙冤者平反,使其案件审理得一清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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