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们看《正当防卫》这部剧没有。很有讽刺意味。我觉得作者立意非常的巧妙。
十四年前,一个中学生看到一个歹徒对一个女生施暴,就见义勇为,出手相救。扭打过程中,这位中学生失手把歹徒杀死了。中学生觉得自己的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不该被判刑。但是主审检察官还是判他有罪,住了四年监狱。十四年后,这位检察官被人绑架,同绑匪搏斗过程中失手杀死了绑匪。他也以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是,在通往正当防卫的路上却充满了艰辛。他深深尝到了在我国,判定正当防卫是多不容易。他深深体会到了,当年他判的那个案子有多么的主观。这真是太具有讽刺意义了。判别人的时候,振振有词,什么掌握分寸啊,对方是不是已经停止伤害啊,是不是失去反抗能力啊等等,一旦遇到自己,在那种极端紧张的特殊情况下,谁会想我这一刀下去,怎么就能让对方刚好失去抵抗能力而不会死掉。怎么样就能恰到好处,不偏不倚。对好人这么苛刻,就是对坏人的极度放纵。难怪我们遇事都躲着走。一旦摊上,就会有很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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