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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无论是全新的、半新的,还是各种用不上的,把自己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送完之后还想落个人情。
如果别人拒绝,还闹个不给面儿,迫使别人为了情面,违心地收下礼品。
尤其逢年过节,通常是你家收到的礼品送到他家,他家又把礼品送到我家,送来送去,东西转了N次手,几圈轮下来,差不多快过期了。不管是送礼的,还是收礼的,没人知道东西是从哪来的,其中还有些是伪劣的、高仿的、没用的……
别人满脸笑容,你哪里忍心拒绝?收下吧,不但没用,还倒搭人情。推辞吧,死活又推不掉,为了给人面子,只能无奈地收下。
而那些送礼的人呢,瞎折腾半天,还落下了埋怨,图什么呢?所以,平时别轻易送礼,送就送人喜欢的、需要的,把礼品送到别人的心坎里。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把用不上的东西,或者不要的东西送给别人,自己都不稀罕,别人就稀罕吗?自己留着多余,别人就一定有用吗?干嘛非把自己没扔掉的东西,强行送给别人去扔掉呢?
不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去衡量别人,人与人的三观、喜好、品位相差甚远,尽管你是好心,但别人不是你生活中的“回收站”。
拒绝一两次,也许是客气,如果屡次拒绝,最可能的就是别人根本不稀罕、不需要、嫌麻烦、不想回礼,或者压根不想与你有任何的人情往来……
所以,千万别随便送人东西,除非别人主动要。但凡别人拒绝超过三次,就别再强塞硬给了,作践了自己,为难了他人,里外不落好,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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