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对AA制的夫妻已经在打离婚官司了。
原本法院那边是不松口把抚养权给到女方的,最近发生了一件事,让法院松口了。
再说那件事的时候,说几个前提。
第一,男方的姐姐带着两个小孩是住在男方家的,男方的妈妈也是住在男方家,男方家是三室两厅的那种。
第二,男方姐姐的两个小孩都是男孩,大的十岁,小的五岁。女方的小孩也是男孩,才两岁。
第三,女方娘家人只剩叔叔婶婶和一个亲妹妹,只有亲妹妹在帮着女方打官司。
由于大人都在忙着打离婚官司,三个小孩子都由男方的妈妈照看。
事情发生在上周,男方的妈妈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外出,就留三个小孩子在家。
十岁小孩想抢她两岁小孩的玩具,她小孩不给,就大打出手,打致重伤。
好险女方的妹妹那时候到女方家,得以出手制止,及时送去就医。
救治的医生说如果晚到十分钟,可能那两岁小孩就死了。
事发之后,查看监控,看到十岁的小孩狂打两岁小孩十几巴掌,并拳打脚踢。那个画面,就连大人都不忍心看下去。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内心是无以言表的愤怒和压抑,因为我是一个两岁小孩的宝妈,我知道才两岁的小孩是根本没有反抗能力的。
我在想当时那个两岁的小孩是有多无助呀,哭得有多惨呀。
因为这个暴力事件,住在乡下的男方爸爸出面给女方作证并希望自己的孙子给到女方抚养,法院那里才松口。
但法院要求女方需要找一份工作,证明女方是有能力抚养小孩的。
因为男方姐姐的小孩才十岁,所以没有收到任何的惩罚。
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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