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纯,廉纯……”恍惚中我又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我迷迷糊糊睁开双眼,看到韩俊和应勇正俯身看着我,一脸担心的模样。
我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手背上扎着输液针,“怎么回事?我怎么了?”
“你晕倒了!”韩俊急忙道。
“医生说你低血糖,身体虚弱才晕倒的。”应勇看了一眼输液瓶,“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摇摇头,“没事。”声音虚弱。
我想坐起来,但使不上力气。
“别动,我帮你把床升起来。”韩俊说着便走到床尾,摇动升降杆。床头缓缓升起,我觉得舒服多了。
看看窗外,天已经亮了。我想起自己昨天一整天就喝了一杯凉水。
我勉力挤出一个笑容,“可能是昨天没吃饭吧!现在感觉好多了。庄刃怎么样?”
应勇拎出一个外卖袋,“放心,他没事。是他让我们来看着你的。”
“是啊!廉纯,快吃点东西吧!脸色这么差。”韩俊从应勇手里接过一碗小米粥,想帮我打开盖子。
“啪嗒~”一声,盖子被掀开,粥汁却溅得到处都是,韩俊外套上挂了好几处污点,此时正像蜗牛一样,一点点往下滑。
应勇已经躲开老远,“韩俊!干嘛使那么大劲儿?”
“我……这盖子也太紧了。”韩俊有点发窘。
“韩俊,没事,快去洗洗!”我对他笑笑。
应勇抽出卫生纸,递给我,我接过擦了擦脸。他帮忙擦掉被子上的饭渍。
“幸亏我买了两碗。”应勇小心地把另外一碗粥打开,细心地在碗底衬上纸巾,递到我面前。
我强忍眼泪,“谢谢。”
吃完饭后,我便强行从急诊科离开。
韩俊赶去上班,应勇暂时留下照看庄刃,我回家了一趟。
住院部大楼的银杏树下坐着几个人,正沐浴早上的阳光。几个孩子拾了几片树叶,相互比较谁的更好看。
我走进病房,庄刃正面朝窗户躺着,窗外的银杏树大部分已经黄了,仅剩的几抹绿意马上就要被强势的金黄吞噬殆尽。树冠的高度正好与三楼病房相当,透过窗户,美景尽收眼底。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已经11月下旬了,我来到这座城市,也已经半年了。
我悄悄走到庄刃身后,轻轻碰了碰他伤口。
“哎呀!谁?”本能反应让他回过身来,“啊呀!”又是一阵更大的剧痛,他连忙又转回去。
“花豆!你怎么能欺负病人呢?”他背对着我,不悦道。
我绕过病床,站到他面前,“我看你这个病人还挺有劲儿的嘛!”
他嘟嘟嘴,“哪有?”
他看了一眼手机,“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换个衣服而已,要不了多长时间。应勇呢?”我四处望望。
“刚被领导叫走,这家伙不请假就公然迟到,肯定又要被罚钱了。”他突然抬眼看着我,“你没事吧?太吓人了,大半夜的就晕倒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我就不能是睡着了吗?”
“睡着了也不至于叫不醒吧!我一看不太对劲,晃都晃不醒,就赶忙叫护士。”他脸上露出担忧的表情。
我朝他淡淡一笑,转头看向窗外的银杏树,“我没事,没吃饭罢了!”
“你喜欢这棵银杏吧!”
“银杏可是植物界的活化石,刚才我从外面进来,顺便去看了一下,你猜它有多大年龄?”
“100?看你这么神秘,应该挺大吧!”
“502。”
他惊得长大了嘴巴,“想不到啊!”
“浮来山有一棵四千岁的银杏树,被称为银杏之祖。”
“它们当真是蔑视人类啊!哀吾生之须臾!”他又表现出夸张的模样。
夸张而多情,是他年少时的永恒特质。
“哈哈~”我故意笑出声来,“庄刃,人生短暂,到底值不值得过呢?”
他看着我,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担忧、疑惑、不解、害怕……
“你这什么表情,开个玩笑而已。”我又看向窗外,“韩俊、应勇白天要上班,正好我最近没什么事,可以照顾你。”
他神色缓和,“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了,本少爷可不好伺候哦。”
“恭请吩咐喽。”我转身,向他行了一个屈膝礼。
本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不承想一整天他真的像个少爷一样,水来伸手,饭来张口。削水果、倒水、喂饭,一会想躺着,一会想坐着,一会儿又想出去晒太阳,甚至上厕所,都要我扶到门口。
这一切都让我想起初二时他的各种闹腾。
但我不能与病人一般计较。
旁边胳膊骨折的奶奶实在看不下去,好心劝道:“小伙子,你伤得是背,手和腿又没事,干嘛什么事都使唤人家姑娘?”
“奶奶,人家那是秀恩爱呢!咱就别多管闲事啦。”陪床姐姐含笑道。
我只能尴尬地笑笑。
庄刃被公开教育,便不好意思太过分,这才安生下来,自顾自地看起书来。
《音乐三千年》,是他让应勇今天早上带给他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知道他在搞音乐,但对于那些听闻一直是浮光掠影,感受不深。直到现在,这么真切地看到他对音乐的执着和热爱,我心里涌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年少时的梦想,又有几个人还在坚持呢?
2012年初二。
我们是同桌,他总喜欢抄一些诗句和歌词来唬我。
“我站在烈烈风中 恨不能 荡尽绵绵心痛……人世间有百媚千红 我独爱 爱你那一种”
我那时从来没听过这首歌,就天真地以为是他自己写的,悄悄对他生发出无限欣赏和赞叹。
我们上课曾传递过这样的小纸条:
他写『我这文系天才,可不是空吹的。』
我回『我看也是。』
在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他随口说出了自己的梦想。
那天一到学校,我就趴在课桌上发愣。他一来,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随身听,插上耳机,认真地拨弄起来。调好之后,他把右边耳机放在了双人桌中间。我拿起来,塞进左耳朵,醉人的旋律袭来,我们静静地听完了整首歌。
“好听吧!以后我也要写出这样的歌儿。”
我已经记不得那首歌的名字了,但我永远记得那天的氛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