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我对一部电视剧产生了兴趣,这功劳还得归于外婆。
这部电视剧的名字家喻户晓:还珠格格。
说起这部电视剧,真的是把我的性格弱点体现的淋漓尽致。
多少人追,我想追啊,却绷着说自己不喜欢,说这是烂片,有什么好看的,可他们不知道,那一刻,我是太喜欢紫薇啦。
觉得紫薇太漂亮啦,符合我对美的所有标准。
我这么痴迷紫薇,还有一个原因,听说她是林志颖的女朋友。
这不得了,林志颖可是我最早喜欢的明星啦,并且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喜欢他还是因为长得帅,那发型太喜欢啦。
不觉得不说,我是一个外貌协会的成员。
记得小学的时候,博哥听林志颖的歌,一口一个垃圾。我听他的张信哲,一口一个垃圾,两人就这么抬杠。
那一阵,班里因为这个电视剧炸开了锅,无时无刻都在讨论剧情。
我心里激动呀,却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有人说喜欢小燕子,有人说喜欢金锁,有人说喜欢紫薇,我会说一部电视剧,有啥大惊小怪的。
问我喜欢谁?
我就说,谁都不喜欢。
对的,我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表现出起自己的与众不同,高人一等。
与其说是与众不同,不如说是格格不入,固执己见吧。
但一回到家,我就原形毕露,让外婆把碟子全租回来,抱着看个昏天黑地,心里把紫薇想念了无数遍,小心脏都要被她的美貌所融化了。
我就是这样,一边痴迷,一边不承认。
谁知道还珠格格出了一部 ,出二部。
我彻底无法自拔,喜欢紫薇,喜欢那里面的曲子,特别是喜欢紫薇眼睛瞎了以后,那段背景音乐,这段音乐在让我再也无法抑制住内心的喜爱。
好在,这时候放暑假啦!
那段时间,我时时刻刻都在回忆那段背景音乐,自己把自己感动的稀里哗啦。
真是难以想象。
我到底有多么热情,多么急不可耐。
说出来你们都不敢想象。
我一回到部队,屁股都还没坐热,就要去吐市找妹妹。
美其名曰是看妹妹,实际上是想去买还珠格格的歌碟,还要古装版,我心里早有计划。
到了吐市,我按耐住内心的激动,在妹妹家呆了几天。
等到母亲再次来的时候,我突然让她带我去大十字的商场买磁带,我不敢说去买还珠格格的歌碟,我怕她们笑话我。
母亲同意了。
吐市多热呀,大中午的,四五十度的高温,真不愧是全中国最热的地方,火洲的称号不是白叫的。
进了商场,稍微好点,风扇呼呼吹着,一个个玻璃柜台前,人来人往,各种小商品琳琅满目。
终于到了音像区,我开始选林志颖的磁带,一看到“林志”开头的磁带,我就拿下来选,选了好久,终于选了一盘。
其实,我在给自己打掩护,打着选林志颖的幌子,悄悄看有没有还珠格格的歌碟。
买这盘磁带,其实是个笑话。
那是很久以后,我觉得这磁带的歌,越听越不像林志颖的声音。
于是找出盒子,仔细看封面。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我的天!
那段时间,我想我一定是被“林志”这两个字魔怔了,看啥都觉得是林志颖,实际上呢!
这盒子上明明写的是林志斌,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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