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名就觉得这是本很鸡汤的书,一开始翻了起来,也没有很强的欲望要把它马上读完。但越到后来越愿意看它,虽然这本书的文字朴实,但看完后会让自己有一种沉静,并经常会回味,尤其会想到自己,让自己对人生有更多的思考。
书中讲一个老头收到一位有二十多年没谋面的女性朋友来信,信中告诉他她得癌症了。他很难过,给她写了回信,在寄信时遇到一个加油站的女孩,安慰他要有信念。于是他想到要徒步到那朋友的地方,只要他做到了,她的病肯定能好。于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他开始了徒步。
他离开家时手机也没带,应该说完全没有做好要远距离徒步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没有同妻子商量,他给医院打了电话让朋友等他,她会好起来的。
在旅途中的他就是各种回忆,回忆小时候,妈妈只管化妆不管他,爸爸总是喝得烂醉如泥,他总是把自己缩小,缩到别人看不到他的存在,他怕爸爸妈妈不喜欢他,他个子很高,但总是缩着,他非常不自信。
他又想到了他后来的家庭,妻子总是对他不满,指责不抱孩子,儿子嘲笑他无能和愚蠢。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总是把事情搞砸的人。
通过徒步,他一点点理顺自己过往的人生,他遇到各种各样的人,都是非常好的人,这些善意热心滋润着干涸的心灵,他开始复苏,变得自信,而妻子也开始走出家庭,同邻居交往,生活中开始发生一点点变化。
一个小男孩加入他,这个男孩身上能够找到他儿子的影子。这个孩子品行不端,但他一直保护他,接纳他,后面又有一条流浪狗加入。
他的勇敢行为也激励着很多人,有一些人加入他,庞大的人群使他的徒步越来越慢,也渐渐脱离他的本心。终于这些崇拜者散的散,或者加快速度到达终点,男孩离开了,狗也离开了,他又只剩一个人了。
一开始他很自由,但慢慢地他到了崩溃的边缘,他回忆到儿子的自杀,儿子从剑桥毕业后一直酗酒,还吸大麻……他感到冷,他很累很疲乏,他不知道自己徒步的意义,他想要放弃,他打电话告诉妻子想回家,他甚至想不起来儿子的名字。这时妻子安慰他,鼓励他,帮他订了宾馆歇一歇,因为马上要到目的地了。
最后走到目的地他并没有非常狂喜,他的朋友虽然还活着,但面目全非,因为看到了他,她第二天就安详地去世了。他的妻子赶过来和他一起,两个已经很长时间没交流的夫妻回忆起第一次见面的情景,终于他们的关系开始复苏,通过这次徒步,他们开始放下儿子死亡的事实,重新开始新生活。
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那么大,即使他长大,成家有儿子,他一直在扮演生命最初的脚本,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就得继续这个悲惨的人生:妈妈离家,爸爸酗酒,接着一个个情人,16岁把他赶出家……。
意外出现了,一个女同事,被别人讥讽嘲笑的同事,她会把歌倒唱如流,会认真地听他说到儿子,她还替他背了第一次反抗的黑锅:他醉酒后把粗暴老板的妈妈给的礼物打碎,她替他承认自己干的,被老板炒了。
随着她的离开,他的生活有回到快另人窒息的绝望中,在退休时,一封告诉他得了绝症的信唤醒了他封藏的自我,他开始了人生第二次反抗。经历各种风雨后终于摆脱了童年时的脚本,开始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
这确实是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自我救赎。如果说老天给每个人一个最初的人生脚本,如果这不是自己想要的,我们完全可以努力摆脱它,只是非常艰难,但总有希望,愿每个人都可以活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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