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一种心智状态,不是从什么东西中解脱,而是一种自由的感觉,自由地质疑一切事物,因而热情、活跃、生机勃勃,丢弃了所有形式的依赖、奴役、遵从和接受。这种自由意味着完全地单独。这种单独是一种内在的心智状态,它不依靠任何刺激或知识,也不是任何经验或结论的结果。
我们怎样才能完整地理解这一切呢?显然,只有当我们能够将问题看作整体,而不是看成彼此分开的部分,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何时才能成为可能呢?无疑,只有当这些思维过程全部终止,即那些源自“我”、自我,源自传统、限制、偏见、希望和绝望的思维过程全部终止的时候,才会成为可能。
我们能否对自我不作分析,只是如实地去看,将其视作事实,而不是理论,通过这种方式来理解自我?不是为了消除自我,得到结果,而是看着自我和“我”的行动,不断在行动。我们是否可以凝视着它,不做任何摧毁或鼓励的活动?这就是问题,不是吗?如果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我”以及“我”对权力、地位、权威、延续、自我保存的欲望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我们的问题当然就会结束了!
自我的问题是思想所无法解决的。一定存在某种不属于思想的觉察。不带谴责或辩解地觉察到自我的活动,仅仅是觉察,就已足够。如果你是为了寻找如何解决问题、为了改变问题、为了得到结果而觉察,那么问题就仍然在自我和“我”的范围内。只要我们是在寻求结果,不管是通过分析,通过觉察,还是通过不断地对每一种思想进行检验,我们就仍然处在思想的范围内。而思想是在“我”、自我等等这些东西的范围内的。只要存在思想的活动,就不会有爱。只要有爱,我们就不会再有那些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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