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学习万维纲《精英日课3》,关于相对论的文章。惊讶于相对论发表的准确时间是1905年,也就是光绪三十一年。但是至今除了物理专业的人员,绝大多数人仍然是都不懂。
看来,我们还没有被启蒙。
万老师提到,现在有些知识分子还在反对相对论。曾一篇来自燕山大学的、2007年发表的正规论文,叫《狭义相对论的本质及对科学哲学和社会的影响》,列举了各种反对相对论的观点,引用了50多篇参考文献,说狭义相对论是“科学体系中的一颗毒瘤”。
这些反对者连基本概念都没搞明白,但是他们仍然能找到发论文的地方。所以,任何一个理论,我们要*想*找都能找出它在历史上的争议,包括各路权威的反对意见。如果我们*没有区分对错*的能力,我们只能说这个学问“非常复杂”,越琢磨越糊涂。而如果我们想专门去黑或者去捧一个学说,那么完全可以得出自己想要的任何结论。
面对这样的事儿,我们很可能会陷入虚无主义……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对错了吗?
万老师说,当然不。并解释说“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就是它有办法判断对错。科学方法首先就是一套判断对错的方法。”
但我想说的是:可能真是这样的。
1.真的有真相吗?
今天旁听一个刑事案件的庭审,一个非常明显的现象,我们希望还原一个事实。但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还原,每一方询问的角度都不同,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都站在自己的角度询问,或希望尽量还原事实,或希望将被告绳之以法,或希望减轻被告的刑罚。
有时,可能就连被告本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究竟犯了什么罪?连真相(事实)都不确定,更何况是真相+法律规定共同推导出来的观点呢?
2.律师大有可为!
律师的角色是被赋予的。同样的一个事实,同样的法律规定,律师或代理原告或代理被告。一旦确定是原告或被告。那么,就要站在立场上为己方当事人服务,穷尽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观点服务。
要知道,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经过去一百年都可以被反驳,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反驳的呢,因为反驳总是很容易。
我们总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任何结论,只要我们想!
网友评论
而具体到某一具体的事件的确很难能还原到它的真相,每个人看到的事实也是片段化的,
求真和良知总是没有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