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是忙碌的一天。
一早收到城建的电话,说收到投诉我们的老家的房子存在违建现象。
当时,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前几天,有一个98年租客,临时违约,提前大半年解除合同,而且一个星期后要马上走。我们提出让他赶紧找帮忙一个转租的下家,临走那天,实在找不到,押金再商议。我们本意希望租客帮忙尽快转租,因为空置房和中介费都是我们的成本。
租客一边安抚我们,说他正在通过平台找着下家。但是,却一边投诉到政府平台,因为不能说违约的事情,就说我们违建。他想着,如果能够拿到押金最好。但是如果拿不到,也不能让房东轻松!
我们和他平时没有任何不快,即使这次合同纠纷处理也非常温和。其实,我们没有第一时间答应无条件退押金,也只是让租客努力帮忙转租下。如最后退房前,他实在没有办法,我们准备也会照顾下。(也告知他了)。我们出借房屋很多年了,从来没有真的就租客违约,没收了别人的押金。不至于,也没有必要。
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碰到。
接到投诉,我只能马上请了假,一整天去跑了居委,去了物业,还要接待政府的人,取证拍照。下午我还是去了租客那里,还是结清了房款,也退了押金。人与人不同,有些人不想多纠缠。
只是,送他出门的时候,语重心长聊了下天:“人,无信不立,还是要有契约精神。切不可以这样的方式作为今后自己行走社会的准则”。
我们佛系的退让,也说不准对这位租客是好事情,还是坏事。 刚踏入社会的小伙子,如果就此作为之后处理事情的捷径,也许,终究会受其害。
而对于我们自己,更是一次经验教训。原来真的什么样的人都有,难怪老人们都那么谨慎和小心。并不是老了会变得保守,而是经历多了也就了解世事难料和人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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