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女的离婚,带着个儿子又嫁给同村一个二婚男的,男的有个闺女。中秋节时,男的带着自己的女儿去他妈妈家里过节,这女的领孩子独自在家。
女的心里很不舒服,出来跟邻居讲:男的说如果想去他妈妈家里一起过节可以,女的自己可以去,孩子不能去,毕竟不是自己家里的人,去他妈妈家里过节不是那么一回事。
邻居说男的这样做真是没道理,这明显是排斥孩子,让他不可能融入到这个家庭中。
呵呵,都说“爱屋及乌”,但是从这个男人身上明显看出,他连“屋”都不爱,跟女的在一起纯粹是为了解决自己裤腰带以下的问题,找个免费的保姆。
这男的毫无格局可谈,垃圾一个。
小孩子能吃多少饭?又不是天天去吃,就过节去吃那么一顿两顿的能吃穷你妈家?
儿子自私妈妈也是不懂事,作为老人应该主动提醒儿子让儿媳妇带着孩子一起过来。
为这女的感到不值,找了这么个小气吧啦的东西,最难受的,应该是她的儿子。他幼小的心里会不会留下浓重的阴影?亲爹不要他,继父排斥他,让他感到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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