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史氏曰】活用典故
在网上看到关于“相近的字代替本字。由于种种原因,书写者没有使用本字,而临时借用了音同或音近的字来替代,有人认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写的白字(别字)。事实上,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通假字”的解释,有意思,分享一下:1、通假字,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通假字通假字,包括古今字、异体字和通假字。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通假字大量存在于古书之中,是造成中国古书难读的祸首之一。 2、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例如:“女还,顾反为女杀彘。”(《曾子杀彘》)句中“女”就代表“汝”。 3、通假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
【异史氏曰】活用典故
异史氏曰,服!神逻辑,也是逻辑。有理有据……想起今天许多名人用“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来颂扬活着的名人的例子为什么不在少数也是有理由的。“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妙哉!古人能纷纷效仿“积非成真”,今日名人何尝不能使用“通假典”“通假词”“通假语”呢?“通假字本质上不属于错字或别字,属于正常的文言现象。”以此推之,用颂扬死人的句子,颂扬活人,也不能算错,应属于正常的语言发展现象。再说,修辞上不是有“活用典故”之说吗?想起了当初我问如何定义“苏派教育”,一先生的回应是,“喊喊,就会被认同,就有‘苏派教育’了”。所以,以用“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为活人歌功颂德只要不断有人效仿,就是再恰当不过滴,被颂扬的都不计较,我等闲人还计较个毛?今天要的就是只谈理由,不谈理性。
友人贴来一个段子:清代过路人《何典》序言曰“其言则鬼话也,其人则鬼名也,其事实则不离乎开鬼心,扮鬼脸,怀鬼胎,钓鬼火,抢鬼饭,钉鬼门,做鬼戏,搭鬼棚,上鬼当,登鬼箓,真可称一步一个鬼矣。此不典而典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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