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小学时期,有一件轶事让我得意非凡,一直记忆至今。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正值乒乓外交顶盛时期,各中小学大力普及乒乓球运动,当时除了乒乓球外,学校几乎没有其他球类活动。
各校都纷纷组织校乒乓球队,一般六、七个人,各年级选拔,男女占半。而我,是校球队队员之一。经常代表学校、镇区和县出去打比赛。
比赛,常常在冬季学期结束之前举行。为期一周左右。地点在各区镇轮换。那时交通还十分不便,即使在本县打比赛,从我们小镇,往往也要多次倒车,行程几个小时才能到达。所以,比赛期间,我们都住在当地。
当时学校都穷,学生打比赛住不起旅馆、招待所,我们就住在比赛所在的学校教室。我们将课桌拼在一起,排成一长溜,男生女生分二个教室,大家人挨着人睡,就像北方的大坑一样。被子床单是每个人自带的。打个背包,随身背着走。床垫则是举办方提供的干稻草,辅上自带的床单,倒也暖和清香。
虽然睡得比较艰苦,但比赛期间的免费伙食非常不错。至少比一般在家吃得要好得多,每天有鱼有肉不说,每天下午还有点心发。最让我们心动的是,毎天还有一毛五分钱和四两粮票的补贴。这让一年也拿不到几毛零用钱的我们非常得意。
有一年,我们打完比赛回家的第二天,恰逢数学考试。而我们都不知道,故没作任何准备。
我们班还有一位男生跟我一样是校乒乓球队队员,这次也外出参加比赛了。
考完第二天,数学老师发试卷讲评。老师说:“这次考试有的同学考得太不像话,只得了8分。”
“报告老师,我前一礼拜一直在外打比赛。”原来是我的那位队员,都来不及举手,急吼吼地向老师申辩道。
“可某某同学(我的名字),与你一起去参加比赛了,她可是我们班的第一名。”老师毫不留情地反驳道。
顿时, 我的那位队友立马蔫了,而我却得意了好几天。
不过,又莫名地觉得有些对不住那位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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