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孩子背诗
我一直想让孩子背诗歌,可是,一直以来也只是个计划。今年暑假,我决定每天让他背诵一首诗歌,然后再默写出来,就当练字了。
第一首:
题都城南庄
(唐)崔护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通过上网,我了解到这个故事的缘起:
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之后,在长安南偶遇一美丽少女,次年清明节重访此女,却无缘得见,于是于惆怅之中题写此诗。
当然,这个故事可以有若干个结局,也可以编写成若干个故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戏剧剧本。以前我只是觉得这就是关于“错过”的一则诗歌。在上网了解的过程中,才感受到了这首诗的深层次的魅力。
原来,这首诗之所以生命力长存,是因为它诠释了一种人生体验: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遇到某种美好却不自知,而当自己有意去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
颇为有趣的是,这首诗的情感是先懵懂,而后才开悟。这两天早晨听诗歌朗诵时,偶然听到了席慕容的诗歌:《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
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当你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
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於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那是我凋零的心
这首歌给我印象深刻的一句是“慎重地开满了花”,先设定一种情感,却没有得到回应。也挺让人心里感觉悲凉的。
但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也挺好。我们都只是时间的过客而已。
不管怎样,这些美丽的诗歌跨越时空而流传,本身就是魅力的一种体现。
第二首:
我找了一首边塞诗。
《出塞二首·其一》
唐 王昌龄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其实,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边塞诗的。
边塞诗最典型的特点当然是开阔宏大的意境。想象当中的大漠孤烟,荒凉却又震撼无比。
记得中学教材里有一篇文章,题目好像是《雄关赋》,不知在早读时读过多少遍。还有《阿房宫赋》、《六国论》之类的文章也是我所喜欢的。
王昌龄的这首诗被很多人认为是边塞诗第一。
在作者眼里,边关的景色千百年来似乎也没有什么变化,秦汉时期的关隘还在,今日寄托思乡情怀的明月也和当年明月毫无二致。只是征战的士兵有许多已经无法回还了。若是卫青和李广那样的人还在,是绝对不会让外族的铁骑踏过阴山一步的。这当然蕴含了作者的个人情绪在其中。
反而没有去写常见的思乡情绪。
对比范仲淹的《渔家傲·秋思》: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这里的思乡情绪很明显,好像也有些悲观。可能和宋朝军事力量较弱有关吧。
第三首:
《七律·长征》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人苦于不知人,亦苦于不自知,因此,就摸索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了解自己或他人。有看面相的,比如曾国藩就十分擅长给人相面;有看生辰八字的;后来,人们又了解了星座,据说也有很多人相信;现在手机上还有各种测试题,测试者回答问题来了解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
种种方法可能都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我们从各种分析中好像都可以找得到自己的影子。
当然,要分析一个人,一般是综合采取各种方法。《百家讲坛》中对历史人物的分析介绍当然不能通过相面或者所谓星座来加以判断,而是要通过事实的记载,言行的记录,作品的解读,或者其他人的记载中去寻找线索,从而全方位地去了解一个人。
看书法时,我们常说“字如其人”。笔迹学也是一门学问,通过判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书写字体,便可以判断这个人的性格特点。
如果看文章时,我们就应相信“文如其人”。这首诗是非常典型的。
第四首:
《江南逢李龟年》
杜甫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有些诗歌可以单凭诗句的力量就感染人,激励人,即使穿越千年也毫无隔阂感。也有些诗歌需要我们去了解时代背景及作者的个人生活经历之后才能感受其魅力。
这里有一些背景知识需要补充一下:
李龟年是唐朝开元,天宝年间的著名乐师,擅长歌唱,曾受到皇帝唐玄宗的喜爱而红极一时。安史之乱后,流落江南,卖艺为生。
岐王:即唐玄宗的弟弟李隆范,善音律。
崔九:即崔涤,得玄宗宠幸,曾任殿中监。
开元盛世中,李龟年经常出入于宫廷和达官贵人之门,自然风光无限。而彼时作者亦以才华卓越而为世人所知。倒不见得两个人有多么深的交情,但见面的场合都是在这些豪门里。
可是,安史之乱后,一切风光不再。国家衰败的命运影响到了每个人。你流落江南,我亦飘零久,此时已经“同是天涯沦落人”,却又相逢在这落花时节。“好风景”和“落花”构成一种对比。
这首诗极具沧桑感,可语气却是淡淡的,思想感情未体现一丝一毫,举重若轻。难怪有人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