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14年7月6日 星期五 雨
今天,检察院对我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我承认我犯的错,我不会躲避,我会履行自己的承诺,一定要把巨额的合同欠款还给生产厂家。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心安。检察官说得对,我是该好好反省自己以前的行为了。
我在生意场里摸爬滚打,披荆斩棘,从小做大,从弱做强。我用了八年的时间,在这个行业里做的风生水起。
所以,我骄傲了,我自大了,我觉得我还会做的更好,变得更强。于是我扩大公司规模,兴建公司门面,我讲排场,讲阔气,我想让这个城市里的人,都看到我的公司,我的产品。
然而,有一天,我的资金链断了。我没有想到,这不可能!我正在缔造我的商业王国,我不能垮,我不会输!我铤而走险,东借西挪,高利贷无所谓,短期偿还也没关系,我相信我的实力,我一定会扭亏为盈。
那段时间,我可能着魔了,我不停的借高利贷,不停的写还款承诺,我用东家的高利贷偿还西家的高利息,我甚至记不住那些高利贷公司的名字,我借的太多了。
我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我还得继续销售人家的产品,我也只能用生产厂家的的产品来盈利,所以,我不停的和厂家签合同,在人家一再催促我还款的时候,我只能违心说谎,违心承诺。
最后我撑不住了,我被那些叫不上名字的高利贷公司追债,我只能东躲西藏,因为我偿还不了那些高额利息和借的本金。我在这个城市里待不下去了。
我躲在陌生的城市里,不敢接厂家的电话,我怎么可能还得上那巨额货款。我不敢面对厂家,一直以来无比信任我的厂家。
我现在后悔极了,我不知道那时的我是怎么了,我明明知道不可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还款责任的,可我真的没办法啊,我只能从厂家那里进货,卖出去之后才可能偿还那无时无刻不追着我的高利贷公司啊!
我现在清醒了,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了,我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02
2015年8月9日 星期六 阴

我被逮捕了!我竟然因为诈骗被关进了这暗无天日的牢笼里!
我诈骗了吗?我怎么可能诈骗!我和生产厂家合作了这么多年,他们那么信任我,我怎么可能骗他的货款!
我不就是因为最后被高利贷公司追的没办法了藏了两年嘛!没找到我就说我诈骗?我不认!
我和厂家签的合同价格我不认了,我是经销商,厂家怎么能按这么高的价格给我,合同上的价格是厂家面对客户的好不好!
那些还款承诺也不是我出具的,都是厂家的人拟好了拿给我,说走个程序,让我签字我就签字了,我可没看内容!
鉴定意见我也不认,我哪有借过那么多高利贷!高利贷的利率那么高,我傻啊,我去借那么多!
法院那些民事判决我也不认,我没去开庭就判了?!那些高利贷公司规定的利息和滞纳金高的离谱,要是法院按照约定判,我肯定不认!
谁说我公司没有偿还能力,我公司大着呢!我还从别的厂家进过货,卖的都可好了,我怎么可能还不起厂家那些钱!
想当初,我给厂家在这个城市里打开市场多么不容易!厂家恨不能求着我给他们卖货,那时候他们怎么不说了!
厂家一看我还不上货款了,就不再和我签合同,不再供货给我了!都是因为厂家不给我供货,我才还不上,他要是给我供货,我能走投无路嘛!
检察院对我不起诉后,我和厂家联系过,跟他们说我会还钱的,没想到他们还这么黑心,硬要把我逼到死角!好啊,逼死我我就不用还钱了,这不更好!
去他的还款,去他的责任!现在我两手握空拳,什么都没有了,我怕什么!
03
2015年9月2日 案件讨论室

检察官助理:我真不明白,他的前后供述为何如此反复,一会儿认罪,一会儿不认,他到底怎么想的呢!
检察官:认与不认,只是他的态度,我们审查案件不会单凭他的供述。
检察官助理:我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当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全部在案证据,会按照法律程序秉公评判,以此确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我只是搞不懂他的态度为何前后变化如此之大!
检察官:所以你是想探究案件背后他的主观世界?
检察官助理:我是想找到他前供后翻的原因,想劝他回头,想让他意识到何种情形才对他有利,毕竟我们的目标不止是要办一起案件,我认为让当事者从案件里得到教训,给他人以启迪和顿悟,从而促人成长,劝人好德才是重要的!
检察官:你的想法很好,但有些时候我们可能做不到,因为你很难去影响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去影响像我们面对的那些人,则难上加难。
检察官助理:我知道这很难,但我想试试。你看他的两则日记,我真的想象不出这是出自同一个人!他明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却在后来罔顾事实,甚至对客观存在的证据都予以否认,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检察官:你只注意到了他供述的前后变化,那你有没有注意到他前后变化时所处的环境?前面,他是自由身,甚至对他是否构成犯罪都存有疑问,这种情形显然对他有利。他很清楚,检察院的不起诉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宣布他无罪,天知道公安机关何时会将证据补充完毕。而后面,他已经被逮捕,逮捕在一定程度上不就证明了他是构成犯罪的吗?铁窗之内,遥遥无期,等待他的是未知和束缚。
检察官助理:你的意思是因为他深陷囹圄,所以奋力一搏?可他不得考虑考虑成功的几率吗?
检察官:人的主观认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世界的反映。除了他身处的外部环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对除自己之外的他人的不信任,特别是对我们的不信任。我们一开始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他决定不起诉,之后又以他实施了犯罪行为而逮捕了他。他不能理解我们这种前后变化,所以他才奋力挣扎,他是想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去改变客观结果。
检察官助理:可我们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合法的,对他做出不起诉时也明确告诉了他,这个案件会继续侦查,他应该有好坏结果的心理预期。
检察官:正因为他早有好坏结果的心理预期,才会在后来推翻之前的供述,他认为只要自己不认可不承认,我们就无法认定。
检察官助理:我不明白,人怎么可以对自己承认过的事实,说出的承诺视若无睹,像擦掉铅笔痕迹一样轻而易举呢?
检察官:不是每个人都会正视自己的主观世界。只有敢于深刻剖析自己的人,敢于揪出自己主观世界里的毒瘤的人,才会正确的面对和处理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当然也会创造自己精彩纷呈的人生。
检察官助理:是,但这个很难做到。
检察官:换句话说,我的世界我做主。如他,他可以选择正视或者忽视自己的主观世界,而反应到客观世界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
检察官助理:是啊,我的世界我做主,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其实全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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