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简小姐就发来信息,说我已经同她相识七年啦。
七年,时间有那么快吗?
简小姐随即甩出证据,哪天来的,说了多少,又有多少人来看热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以前,我是在某易和某狐上写博客的,写了不少,时间也不短,但这博客风光了一时就不再风光了,他要关门歇业赶人,我也就只能离开,然后,然后就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
刚一开始,我还不是很专心,想着写就写一点,不想写就睡大觉,所以写得少,稀稀拉拉的。后来,误点了日更,干脆就每日写几段,尽量短,所以都是二三百字的“精品”,称不上是文章。
写简书的好处,一是当日记,某天干了什么事,想查大体能查到。二是当社交,身边有不少朋友也在,看看他们,他们也来看看我,这样就相当于一直在串门,还不时认识几个新朋友。这与打电话发微信差不多是一个功能。
到今天,日更已坚持八百多天,到春暖花开时,差不多可以破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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