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国民性最驯,惟薄于守法习惯,余望国民共守本国法律,习之既久,则道德日高。
道德范围广大,圣贤千万语而不能尽其词,余所能领会者,约言之,则忠信笃敬而已。
忠之本义,忠于一国,非忠于一人也。人人以国为本位,勿以一身一家为本位,乃能屈小己以利大群。
吾国向重信义,近来人心不古,习为诪张,立身且难,何况立国。
吾国向以名教为大防,经四千年之胚胎变化,自有不可磨灭者存。乃或偏于理想,毁弃一切,不做实事,专说大话,未得外国之一长,先抛本国之所有,天性浇薄,传染成风,本之不存,叶将焉附?
有恒心,然后有恒业。人而无恒,则有事时犯一乱字,无事时犯一偷字。
盖是非善恶为立国之大方针,民之好恶虽不尽同,而是非善恶必有标准,大致奉公守法者,则为是为善,越礼犯义者,则为非为恶。余愿国人有辨别心。
若以贫弱不堪之国,不学他人之文明,而惟学其奢华,是以病夫与壮士斗也。
每念今日大患,尚不在国势而在人心。苟人心有向善之机,即国本有底安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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