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野生土狗,两年前进了这家善良人的门,心甘情愿的给他们看家护院。
年老的我有个愿望,希望一直陪他们到永远。
但是,这不可能实现了,昨儿个死神敲了我家的门跟我说,过几天我就要死了。
让我好好跟这家人道别。
还在睡梦中的我爆了句粗口,告什么别,我明明是要陪他们到老,你个笨蛋死神开什么玩笑。
当我从睡梦中醒来,面对一室空寂,眼睛盯着空中洋洋洒洒飘下的几滴雨,滴答滴答打在身上,我忽然间明白,可能昨天晚上做的不是梦。
在我们这边村头有个传统,不论动物或者是人死了,死神会在第二天往空中飘阵雨,让有的人热泪盈眶,提前感受一下死亡的喜悦。
我呵呵笑了几声,我一只土狗,从小任人欺凌,有娘生没娘养,刚过过几年安生日子,这就让我下地狱,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浸淫人生狗生数十年,死这个字,我是真怕,尤其舍不得这家可爱的有着亮晶晶大眼睛的小男孩,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家伙。
当我费劲心思重新知道死神不死的方法时,死神给出了一个让我没办法接受的答案,找个人亲近的人替你,你就能活。
死神瞧着内屋的小孩,眼神躲闪,嘴角泛出骇人的微笑,我意识到这穷凶极恶的家伙心里面在想什么,收不成狗命,要人命是吗?
我朝他吠了几声,看着他挤出一个极恶心的微笑说道:“人间生死,哪里有那么容易的事情,你一条贱狗想活下来,试问问,那有几个人愿意替你?”
我眼看着他的笑声越发张扬,抬脚便把门关上了,当初就不该找他来,那么可爱的孩子,怎么能死。
过了几天,这家的主人回来了,提着大包小包,盯着一个泡面头从奥迪车里面钻出来,旁边站着美丽端庄的太太。我记得,当初是这个女的在家门口见捡到了冻僵的我,把我抱进有壁炉的房间取暖,这份恩情,我能记一辈子。
摇着尾巴欢迎他们一家人回来,善良的男人还没把包放稳,径直小跑着抱起在婴儿车里面的小孩,并且笑嘻嘻露出一口白牙,招呼着我过来,冲他儿子道:“我的乖乖,你有没有想我啊,家里面的狗狗有没有保护你啊。”
小孩眼神亮晶晶的,我该庆幸他不会说话,没有把我叫来死神的事情告诉他爹,养孩子的一般有个禁忌不能见到阴曹地府的人,小孩子能够肉眼看见。只见他扒拉着小爪子往我这边探,我用力的跳起来,想要看清楚他的面容,然而一切是徒劳。
身高一米八八的男主人与一只土狗的身高是无法比较的,我眼角的余光扫到屋内摆放的日历本,不知是死神的恶作剧还是他刻意为之。
星期三的位置被明显的用红色笔圈起来,我仿佛能够看见死神在用红色马克笔刻下第一个字时阴险的笑容。
星期三,就是后天。
美丽的女主人端着一盘水果上来招呼我们几个吃饭,声音甜美可人,她扬起纤细的手腕,熟练抱过男主人手上的小孩,笑得温婉醉人。
我几乎都要沉醉了,突然死神的声音传进耳朵里,我听见了地狱的呼唤。
粗嘎的男声沉声道:“杀了那个孩子,你不仅可以不用死,还可以当人。我是指,你现在身边的那个男人。”
话刚一说完,声音瞬间消散,留下客厅里孩子大声的哭闹,男人女人以为孩子吃葡萄卡住喉咙,连忙抱着孩子哄来哄去。
一个惊雷响在我头顶,这诱惑太大了。
成为人,是我作为一只狗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突然这个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有些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以及身边的那个女人。
死神的声音来的更加猛烈,在我耳边用更加迷惑的语言试图说服我:“当人多爽快,姑娘,房子,票子,以及女人,这不都是现成的吗?”
我记得在小时候,我刚刚从娘肚子里面出来。即使作为一只狗,相信天底下所有的母亲对于孩子全部是一样的道理,会全心全意照顾自己的孩子。
而我母亲,生下我之后便被村那头的几个地痞流氓打死了,尸骨无存,他们说饿,要吃狗肉,看着我母亲似乎已垂涎许久,棒子猛地敲下,躲在草垛里面瑟瑟发抖,直接吓晕过去。
醒来看见的是几个大人拿着树杈子,大口吃肉的场景,他们嘴里啃着的,正是我母亲。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来到这个人世间听到的最恶毒的话:“这肉可真好吃,真想再来一只啊。”
年幼的我听到这句话,没命的往前奔跑,风在耳边呼啸,那群人的笑声仍然在耳边晃荡,“唉,刚刚这里不是有一只小狗吗?要不····”
保住一条小命后,生活颠沛流离,即使母亲在,生活也算不上好,勉强填饱肚子。母亲死后,只不过从两只狗相依为命变成单打独斗,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啊,日子不好过。被包子铺的老板娘拿着擀面杖直接追,或者躲在茅草屋做的草棚里躲一个晚上的雨。一切的一切都没关系,我只要能够活下去,苟延残喘也没关系,只要能够活下去。
生活不好过,我知道,从我母亲成为盘中餐的那刻起,我就知道。
所以当成为人的诱惑摆在我的面前,我如何不行动,当人多好,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干任何自己想干的事情,我现在的身份是条狗,除了向人类摇尾乞怜,我能做的所剩无几。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寒冷的冬夜,当我体力不支倒在一家白砖石造的小屋子前,地上冰冷的温度和漫天倾下来的冰渣子,跟一大片白刀扎下来,呼吸也泛着疼。
已经一个星期没吃东西,没找到可以躲雪的地方,也许就要死了,也许立马就死了。
内心绝望满满,我闭上眼睛迎接死神到来,这个时候一片白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以为出现了天使,费力睁开眼睛一看,是穿着白色裙子的温柔女人嘴里喊着:“老公,你快出来看,这里有只狗冻僵了。”
我眯起眼睛,看不清周围的雪冰封的有多厚,只大概记了个轮廓,漫天的白,呼出的白气也会被冰牢牢裹住。像极了圣诞夜里的有圣诞老人的那场雪。
后面的事情我全部不记得了,醒来时温暖的毯子盖在身上,一颗很大的圣诞树放在我旁边,最顶上有颗超级大的亮闪闪的星星。
开门声响起,是刚刚喊人的女人,穿着一袭白色的纱裙,一头黑发盘成一个髻,旁边是个英俊的黑发青年,脸上堆满笑容。这是我见过最和善的人类。
然后我听见一辈子最人性化的一句话:“老公,反正我们两个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养只狗怎么样。”男人笑了笑,同意了。
从此,我也有了家。
一年后,女人怀孕了,两年后,生了那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
小男孩冲我咧开嘴,我忽然间觉得,当人正好,七八十年寿命,不像狗,死了就死了,既没人看,也没人理。
可爱的小男孩真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人类了,我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朝我使劲摆手,挣扎着要从摇篮车里面出来,我用力摇着尾巴,试着伸出两只脚去拥抱,谁知却翻了个底朝天。
内屋内男人和女人的争吵声闯进耳朵里,我急匆匆跑进去看,映入眼帘的是男人声嘶力竭,大声冲女人喊叫的一张红脸。女人哭的梨花带雨,男人嘴里的叫骂声还在继续,话中内容极其难听,他冲女人说:“你有本事给我出去啊,别在我家里面住着,信不信老子宰了你,你再给我出去见别的男人。”
而女人哭哭啼啼,使劲用手抹眼泪,解释道:“我没有,他也不是我的前男友,是他主动找上门的。”
男人也不知发了什么疯,扬起一个巴掌打过去,女人身子碰到旁边的桌子摔倒在地上,我立马奔上前去,冲着发怒的那人大叫了几声。
也许,男人会认为我是一只疯狗,会把我赶出去,但是我不能容忍他欺负面前的女人。哪怕作为一只狗,能够做的力量有限,我仍想保护她。
我永远不能忘记那个冬夜里她泛着光的笑脸跟醒来后身上毯子的温暖。
男人似乎看到我这番模样也冷静下来,再次伸出手指警告了女人一把,女人抱着我直接进来卧室,一边摸着我的背一边冲我说:“狗狗啊,也许明天我可能就会离开这个家里了,带着我的儿子偷偷走,你家的男主人啊,我实在是没法跟他过下去了。”
女人哭泣着讲述着男人出轨的事实,我听得感同身受。男人出轨了公司最新招进来的实习生,反过来污蔑女人去外面找野男人。女人控诉,反被男人反咬一口。
我无法以人的姿态去安慰,在她身上缩紧,用身体的温暖去安慰她,汪汪叫了几声。
一切会过去,一切也不会过去。
我在第二天找到了死神,重新说一下那天的事情,死神懒懒的趴在桌子上喝刚躺好的茶水,样子好不惬意,看到我来了,没觉得是个稀客。
放软了声音道:“呦,这是稀客啊,”与前几日的魔鬼模样大相径庭,我要怀疑前几天那个拼命叫嚷的他与面前懒散的他不是一个人。
许是看到我怀疑的目光,死神解释了声:“别盯我,我长得不好看。”
我把前几日的事情跟他再商量了一遍,死神笑的开怀,大声拍着桌子喊:“哎呦我的天啊,你一只狗还真的想当人啊,我不过一句玩笑话,你还真当真?”
猛地一个猝不及防,我忽然觉得面前死神笑容格外刺眼,听不得后方嘲笑的笑声,转身欲离开。
死神见我转身急促模样,一把喊住我,说道:“虽然说不能当人,可是没说做不到啊?”
我转身盯住他漆黑如墨的糙脸,问了他一句:“有什么办法?”
死神拿起桌边另外一方的紫砂壶,神色隐没在烫开茶水的热气中,他告诉我:“没说啥,移魂不就行了。”
我忽然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了,人类与狗的灵魂移花接木,我变成那个男人。
死神嘴角挤出微笑,好似天边的乌云忽然被人泼了桶石灰的骇人,他答应我在后天之前给我移魂,至于能不能成功,还得看个人造化。
时间有限,这移魂术维持的时间更有限,不到七个小时,死神给我粗略估算了一番,刚好一个傍晚加半个晚上的时间。
加上我来回于阴曹地府的时间,刚好套上。
我该感叹这是命运还是作弄呢?总之,能够以人的形态去安慰那个可怜的女人也是好的,他们生活了那么多年,女人怎么就会舍得分开呢?
跟死神一起回了家,最先看到的是摇篮车里面的小男孩,看我我回来,挣扎我使劲摇晃冲我笑,看到背后的死神立马塌了脸,哇哇大哭起来。
孩子喜欢美丽的事物,死神长得是磕碜了点,加上一袭黑袍,平时小男孩隐隐能看见一团黑影,今天看见的却是个现了真身的大妖怪。孩子被吓得不轻,死神连忙遮了脸。
女人听到孩子哭声连忙从卧室里走出来,抱起孩子安慰。男人喝醉了,在卧室床边躺着,女人看不见死神身影,踢开卧室的门,说那时,死神让我闭上眼睛。
留给他大概就这几十秒时间,当我睁开眼,看着卧室里面睡着的一只黑狗,我忽然间意识到,我真的变成那个男人了。
死神的身影倒在客厅的水晶吊灯上,除了屋内光线比平时暗淡些许外,别的倒也没啥变化,看我醒来了,女人把孩子塞给我,心情极为不高兴道:“给你,多抱抱你的儿子吧。”
我知道女人意欲何为,明天早上就要离开了,男人能够抱儿子的次数也许就这么一次。
小男孩一向粘我,喜欢我,如今我便成人,软绵绵的一坨抱在掌心里,小男孩忽然嘴里呀呀呀的说了声:“妈妈··”这奶声奶气的笑声差点没把女人给吓哭了,连忙抱过儿子一个劲儿的猛亲。
死神看到女人跟孩子亲近的场面,似乎有些不自在,找了个孩子看不见的地方偷溜了出去。
孩子心思敏感,睁着黑溜溜的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儿,知道我并不是他的生身父亲,一个劲儿的让我抱,我搂过那充满奶香的身子,盯着女人看了好一会儿,试探性问了一句:“你明天是真的打算离开了?”
女人抬起眼睛瞧我一眼,眼中满是慌乱,匆匆忙忙的躲避我的追问,用搪塞的语气跟我说:“我没说要离开啊,你怎么知道的。”
女人并不知道我是那只狗,在房间里面她跟别人说过的只有她的儿子跟那只狗,我懂他的心思,但是她未必能懂我的心思。
是不是这个女人已经对男人心灰意冷,想要抽身离开永不再见,还是试探性的离开一段时间让男人回心转意呢?
我不敢多想,作为一只狗去奢求人类的生活,是否有违伦理,死神也许在外面等待,刚刚进来时跟他说好了,他会整晚在屋外等待,直至天明,我要么晚上出去,要么第二天白天出去。前者是死亡,后者是作为人生活的永生。
我曾经犹豫着要不要答应死神这个条件,他嘲讽地说了一句,不想死的不止你一个。
我的确不是死的那一个,可是我也不会是活的很好的那一个。
当人多爽,七情六欲,乐享一世繁华,我一条狗,生存乃是枉然。况且还有人爱,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吗?
面前的女人悄悄抹着泪,我受不得女人哭,连忙上前去安慰,把她瘦弱的身子搂在怀里,问她:“你明天是真的打算离开吗?”女人一个劲儿的摇头,死命解释道:“我不会离开的,我不会离开的。”
当初男人跟她一同站在那个冬天的场景涌入脑海,我忽然很想替这个男人做点什么。
在女人面前我说了男人的好话,用尽我生平最大的温柔,向她道歉:“前几天是我喝醉了,我向你道歉。”孩子在摇篮车里挣扎着让我抱抱,嘴里咿咿呀呀喊着“拔拔”,女人再次泪水决堤。
这是我见过女人哭的最狠的场景,死神以为我对女人做出了什么越轨的事情,连忙跑进来看,质问我道:“我的爹啊,你这是干啥了,不是说好安慰的吗,咋越闹越厉害?”
孩子习惯了死神的存在,反而不哭不闹,睁着一双大眼看着他,死神有点被盯得不好意思,隔着空气对我传话:“做决定就快点,别婆婆妈妈的,跟个娘们似的。”
一边说,一边晃着肩膀上的黑袍子逗小孩玩。
女人捂着脸哭泣,注意不到旁边的一切。
忽然间,一切的情绪从她身体迸发而出,他转过身从抽屉掏出一本相册,开始细数这几年发生的点点滴滴,从相爱相知相守到最后相离,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我看到的他们平日里恩恩爱爱,日子过得好不畅快潇洒。
真正的他们在前几年步入婚姻殿堂后,一脚跨入了感情的坟墓,男人浓烈的感情早就在一日又一日柴米油盐中烧个精光,所有的平和不过都是假象。
她曾经如何费力费力的维系这段感情,便哭的有多惨。男人的记忆涌入脑海,女人歇斯底里的叫骂声,骂男人不知道多赚点钱,不知道都顾着点家庭,不知道早点回家带孩子,多花点时间陪陪她。
夫妻双方情感生活对峙,犹如剑拔弩张的仇人,早已是水火不容。
脑海中吵闹的影像与女人的哭闹声重叠起来,让人头疼不已,我忽然间觉得当只土狗多畅快,虽然经历世间冷暖,好歹填饱肚子,吃饱饭便是最大心愿。简简单单,说不准,还能图个岁月静好,开心快活的啃个肉骨头吃。
怪我啊,多生出了那么多一点人类的情感,妄想成为人类,却从未想过,人类生活也并不是那么好玩的。
我现在非常想念当一只狗的日子,一股厌恶之情油然而生,不想当什么人,也不想看见别人哭哭啼啼的模样,扰人清静。
女人仍然在不断哭泣,原先试探的想法早就没了影,从卧室里拿了一抽纸过来,推着孩子出门去,我不想去挽留了,也不想去费劲解释什么了,这围城上空落落的一个烂壳子,我一只土狗管它作甚。
女人也许是察觉到我的冷漠,把相册收起抽屉里,起身时小心碰到了周围的婴儿车,一张照片从相册中晃荡出来,刚好落在我的脚面。
我弯腰捡起来看,照片上的人忽然震惊了我,那是我一辈子也不能忘记的脸,照片上的女人跟数年前的地痞流氓面貌相吻合,我被吓得身体一顿,拿着照片的手在紧紧发颤。
我转身举起照片看向女人,女人起身,笑着对我说:“这是我当年在村那边照的,当时是个假小子,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懂得打扮自己了。”
我问她:“当年你小时候是不是吃过狗肉。”
女人擦了擦泪水,轻声笑道:“你怎么知道的,那是我跟你村里面的孩子闹着玩,当时没吃饭,当好他们说打死了只狗,让我过去吃,我就去了。”
我还未从真相中抽身,久久未回神,合着我是被当初吃了我娘的那个女人救了?合着我一直惦记的竟然是仇人?合着命运这么作弄人?
我不过是条狗,得老天爷你如此惦记,幸会幸会。
天似乎很快就亮了,卧室里面的黑狗一醒。说不定我就死了,死神最初交予我的决定我早做下,当狗不当人。
人活在世上,光是一个感情,就绕成了麻。
而这面前的她,突然间多了个身份,曾经的地痞流氓,现在的救命恩人。我忽然间很后悔,如果现在是狗身,狠狠冲上前去咬上几口,至少能解解气。如今男人身体,想打又能如何,这段感情本就支离破碎,即使我踩上几脚,故事结局走向也与我无关了。
死神呼吸声逐渐靠近,做决定的时间段来了。
穿黑袍的死神问我:“你想做啥呢?”
我笑了笑,其实我啥也不想做,作为狗,既做不到天地潇洒任我游,也做不到把附上身的这个男人给杀掉,可爱的孩子与让人怜惜的女人。
今儿个,曾经的救命恩人还多了一个身份,曾经吃了母亲肉的地痞流氓。我抬起眼问死神,这一切是不是太荒诞了?
死神摸着手上的掉落的几根头发回复道:“荒诞,生活中处处是荒诞,你相信吗?”
他把手中的头发绕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转过身盯着我说道。
他问了我最后一个问题:“告诉你吧,人没有那么好当,不如跟着我一起下阴曹地府,反正我也孤独的很,你下来了,咱们喝上二两小酒,一人一狗,守着一方毒土地可好?”
唉,罢了罢了,荒诞的很。
人我也不当了,不如索性蹬腿儿一去,闭上眼睛,便是啥也不用管。
灵魂渐渐在飞升,渣滓般的命运,破罐子般的人生,随他去吧。
似乎女人不再哭泣,男人醒来以后看见妻子通红额双眼,似乎感应到了什么,连连搂住抱歉。小孩子眼神始终清明,看着我笑嘻嘻。
我对于人类,其实真没什么怨恨,两年前救我的那条命与多年前母亲被吃的命,或许某种意义上可以抵消掉。
死神朝我看了一眼,我俩正坐在去阴曹地府的一条河上,船身摇摇晃晃,周边冒着黑烟儿。死神拍拍我的脑袋,丢了块肉骨头给我,我欢快的吃起来。
狗生嘛,有肉吃就爽,碰上个死神,懂我心思,其他的,随他去吧。
都是齑粉,风一吹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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