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看过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但是只看了几章,可能是当时看过很多文学类的书,没有觉得这本书多么特别,只是叙写着她和荷西俩人艰苦的自得其乐的生活琐碎,所以草草结束了阅读。
今天再次读起来,太震惊我了!原来这个世界有这样的奇女子,她像浓郁的烈酒,像坚韧的植株,像善良的精灵……只要融入她所说的故事,就会被触及心底,绽开无尽的感动。
三毛去流浪,是不计后果的。对世俗来说,一个女人远离故乡随处飘荡必定是被人诟病的,父母的心痛她懂,她也料想过前路会有诸多危险,但是她豁出去了,她的想法是“要抢钱给他抢,要抢命给他命”,这样无论去到哪,都无牵挂了。
我在想三毛为什么一定要去流浪,而且还去了那无尽荒芜的撒哈拉?家里有那么多疼爱她的亲人,以她的条件可以任意在大城市任职一份好工作,享受舒适的物质生活,可她为什么要去那片寂寥悲凉的苍漠呢?
她曾经说,旅行的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它的过程。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更何况世界不止一沙一花,她向往广阔世界的奇妙纷呈,渴望人生阅历的丰富。
三毛第一次在杂志里看见撒哈拉沙漠,不能解释地认为那是属于她前世回忆似的乡愁。这是她的感知,她为感知付出行动,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每个人有不同的追求,但大抵是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中度过。三毛说准备去撒哈拉沙漠,痴情她六年的荷西便率先来到这,尽管三毛再三劝阻,他毅然决然要与她同甘共苦。婚后他们同普通人一样工作赚钱为了吃喝拉撒,而特别的在于,他们是两个灵魂的契合。
三毛说:“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眼里却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很愉快的。”
是的,三毛很疯狂。
不是医学专业的她给沙漠里的邻居们治病补牙,甚至有一次差点给当地的一位姑娘接生,这本不是她的初衷,只是撒哈拉恶劣的环境和匮乏的医疗条件让她不得不想办法帮助他们,荷西每次都试图阻拦她的行事每次又在旁为她捏一把汗。
为了缓和拮据的收入,他们计划去海边捉鱼然后售卖赚钱,长途跋涉从早忙到晚,好不容易捉了一车的海鱼螃蟹满载而归,三毛兴奋地说请朋友们来家里吃饭,荷西听了后很高兴地应和着,接着连续几个周末他们都去捉鱼和朋友聚集一起热闹欢乐,买酒、买牛肉、买各种喜欢吃的菜,甚至添置了小冰箱和炭炉子。结果,他们的口袋更空了。
撒哈拉沙漠里的生活条件真的很恶劣,白天炙热、夜晚冰寒、淡水稀缺、灰沙飞扬,初来乍到的三毛看着眼前的情景不禁怆然,但是她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这么一遭啊!”
夫妻俩彼此鼓劲打气,一起克服物质上精神上的苦难。
对三毛来说,撒哈拉沙漠是她的家,即使物资匮乏、劳力活很重,她也能在点点滴滴的生活细节中找到乐趣和浪漫,脑回路很新奇。
他们租的房子可谓是“家徒四壁”,三毛说家里可以没有电视、没有洗衣机,但是不能没有绿植、音乐、白马这些艺术品。他们努力地将“陋室”精心装点,旧汽车外胎填上红布变成舒适的坐垫,将不同的汽水瓶涂上像印第安人的图案和色彩,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
他们是如此热爱生活,又是那么自由自在。
读三毛的文字就像一个朋友娓娓道来她的故事,字里行间生动诙谐,从不吝啬自嘲,她不断地思考世界剖析内心,诚挚聪慧地与异国的撒哈拉威人建立友情,接纳这个种族奇异的特点——比如把相机和镜子当作收魂人。
我们这个年代的人都生活在城市的围墙内,接受的宿命似乎就是安稳地活着、尽可能平静地度过一生,上学是为了将来有好的工作,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经济条件。
而三毛的行为是为了什么呢,我看到沙漠的经历让她活出了真性情,不再是《雨季不再来》里面的女孩那样封闭的受限的。她的成长过程像是一道愈渐强烈的光束,照进摩天大楼里面浑浊的一角,冲击城市的利害关系,人应该活得真实自在。
在三毛心里,感情和善良是纯粹的,胜于物质胜于利益,她用细腻斐然的文采,书写一个个身边多姿多彩的故事,真挚友善的情感一字一句地触动人心,她值得人们一读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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