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离职的第十天,离职了可是工作还是没有,真是着急。但是还有更着急的事情,那就是离职时已经签了离职协议,协议上就有一天,离职当天发一部分拖欠的工资。可是今天已经是第十天了,我从上个星期五等到了这个星期五,一点动静都没有。
办理离职的那天,我找了集团的人事经理,找了我们分公司的总裁,都说没有钱。分公司的总裁说往后拖一拖,大概七到十天吧。我居然信了, 今天是第十天,十天之中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个公司我服务了四年了,他们就是这么对待一个服务了四年的老员工。要不是看在工作了四年的份上,我早就去劳动局仲裁了。曾经也是一个大公司,一个有一千多人的大公司,还买了一个上市公司的大公司,这就是你们的信用吗?协议都签了都还不按照协议执行,你们就是这么的牛吗?
难道是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吗?
明天星期一,明天我就去公司去找他们。去确定一下,星期一能不能把拖欠的工资给我。如果不能给,那就对不起了,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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