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塔

作者: 曹梓墨Caozm | 来源:发表于2025-06-02 08:29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深圳花园

01出租房之梦

那时候我刚毕业,身无分文,工作也找不好,为了生存搬到了城中村一个叫“深圳花园”的破旧小区。房子之前有人住过,里面有很多前主人留下来的东西,一只塑料钟(换个电池就能用),几双女士丝袜(都坏了),我还在床头柜的柜子里找到几只未曾使用过的保险套。泛黄的墙壁上贴着一张海报,海报16开大小,上面有几棵椰树、蓝天、沙滩和美人,美女手里拿着一杯饮料红色的液体、白色的高脚杯,杯口卡着一片青柠檬,蓬松如紫罗兰一般的头发披散下来正好遮住她的胸脯,看她面容应该是一位混血儿......我把这里收拾一通,保留了这张海报,在孤单的夜晚由它陪着我也挺好的。

深圳花园的租户什么人都有,不光是我这样的无业青年,还有发廊妹、小姐、打工仔、DJ、快递员......

起初的几个月时间,我很少跟这里的人交流,白天就去找工作,晚上回来,拖着疲惫的身体几乎就是倒头睡,原本整洁的屋子很快就因为熵增而变得无序起来,臭袜子到处乱扔,泡面桶随处可见,找不到工作的我渐渐对生活失去了向往。

有那么一两天我都是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我的学历不高,中专毕业,现在一些电子厂都需要大专了,而继续深造我觉得吃不消,我的老家在山沟里,父亲母亲务农,家里没有还有两个姊妹,我作为兄长不赚钱贴补家里已经很过分了,哪还有脸向家里伸手要钱。

我随处走走,活脱脱一个流浪汉。城中村的环境不可恭维,这里的夜晚不同于那些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这里一切都充满了腐败和发霉的气味,那些人每天晚上都在蹂躏这个地方,尿骚味、避孕套、呕吐物、狗屎......在街头巷尾、垃圾桶、茅草地,等着环卫工人来收拾。

我到一家沙县小吃点了一份炸酱面,这家小店外面脏兮兮的,上面的牌子上沾满了污垢,可是里面还算干净,地砖已经都破了,但依旧被拖得一丝不苟,几张桌子也被擦干净,尽管看上去很陈旧,但是比外面任何目光所及之处都要干净。

一碗炸酱面7块钱,上面还有一丝肉沫,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挂在店门口的电视机正在播报早间新闻,说是这里要开始整治了,规划拆迁,生活就要被按着头不断向前走,适应不了的人全部滚蛋,离开这个可以承载小人物的地方。

我警告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吃完这碗面就去找工作,我现在对工作已经降低了标准和要求,只要能覆盖房租和每天的伙食,只要能活下来。

走出店门踩到了一坨新鲜的狗屎,“妈的!”我说,“要转运了。”我垫着脚尖像是跳芭蕾舞一样转到茅草地,用沾染狗屎的鞋在上面摩擦摩擦,“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我哼起歌来,“今天是个好日子......”

一位大爷路过,狐疑地看了我几眼。

“呸,”我啐了一口痰。

他落荒而逃。

就这样我的狗屎运来了,在三和市场找到了一份日结的工作,工资250块,挺好,我说够我混两天了。

两百五十块一点都不好挣,是在工地上当小工,点工的活,我问了其他人原来现在小工这么挣钱,300块一工,中介抽走50块,这真的是良心中介了,我真的走运了。

干了一天活,晒城包黑炭,皮肤都脱落了,晚上拿到酬劳,我很开心,去了一家大排档,老板娘走过来问我要点什么,她说啤酒今天促销,10块三瓶。好嘞,这么好的事情,我二话不说要了三瓶啤酒,老板娘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继续点下去,“那个......两包酒鬼花生、一份炒粉。”

“嗯?”她很困惑,“靓仔,不够吃的喔。”

“不够再点。”我说,这些人都想骗我口袋里面的钱。

啤酒喝得醉醺醺,恰到好处,回到出租房,倒头就能睡。

我趴到床上,耳朵贴着墙根,对面传来女人的声音,还有男人的,惨叫声、哭泣声,呻吟声,我就是伴随着这样的声音入睡的,每一晚都是如此,我对此表示习惯。

我做了一场梦,虚无缥缈,就跟我眼下的人生一样没有边际。梦这种东西,很难叙述,我也讲不清楚,软绵绵的就好像女人的胸脯,我想梦见美女,可是每一次到我梦里来的都是一些歪瓜裂枣,靠,梦都这么无情。梦不是现实,现实却是一场梦,梦里面没有原子、分子、电子这些,也没有山川和大海,没有漂亮的阿妹,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也没有一个光明的前途。

梦就是梦,梦是假的,可是又是真的,梦里面我依旧找不到工作,依旧那么穷,依旧有了上顿没下顿,有了今天没明天。

但是梦总归是可以用语言来描述的对吧,就像我这些杂乱无章的语言,我没有什么文化,不会讲什么大道理,可是我爱写,字难看不要紧,写下来,把我想的,梦见的,老老实实记录下来,文字是扎扎实实存在的,那么经由文字描述的梦也就变得扎扎实实,我写的东西有很多错别字,那又怎么样,我自己的人生就算都是错别字也是我自己的。

有时候我会梦见一些奇怪的事情,诸如我变成了一只松鼠、一只鸡,我最期待的是变成一条狗,躺在美女的怀里,趁着她的体温,有吃有喝,日子过得潇潇洒洒。弗洛伊德说梦是对现实的写照,在我的梦里梦到最多的就是流浪,我总是梦见自己在一艘船上,在一片不知道是海洋还是天空的地方漂着,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把我们染得通红,头顶上飞着一只青鸟,青鸟就是青色的鸟,鬼知道它是什么品种,这都无所谓,我还梦到一只老鼠在船上偷吃我的东西,“吱——吱——”,我感觉自己的头有点痛,“妈的!”我坐起来,“靠,真有一只老鼠在啃噬我的头发!”我用力一挥手把它打到地上,老鼠一个翻身,窜进床底下,“老子弄死你,坏了我的美梦!”

我拿起扫帚柄开始打老鼠,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老鼠早就逃之夭夭了,“别让老子看到你!妈的。”我悻悻然骂了一句,现在睡意全无。

我躺在床上,眼睛正好对着那张海报,脱掉裤子,打一发,又迷迷糊糊进入到梦乡。

02工作

房东老板娘告诉我附近的一个人才市场最近有很多工作机会,让我去那里试试看。我真想快点找到工作,最好不是日结,而是能一直做下去的那种。

工作,具有动词、名词两种词性。动词就是做,名词代表人。有一份工作意味着我有了一重新的身份,哪管什么身份,都比无业游民强多了。我能做什么呢?中专毕业,算是识字,也会一元二次方程,求个代尔塔什么的,可是这些工作都不需要这些知识,他们问你学没学过会计,我不会;学没学过设计,我也不会;学没学过管理,对不起管理只招关系户。

行吧,今朝有酒今朝醉,晚上啤酒三瓶半,二两花生就小菜,明天起来做好汉。诶,我居然还会写诗,张口就来,看来我可以吃点文学的饭。作家一直是我儿时向往的工作,我觉得作家就挺好,作家,作家,顾名思义就是“坐在家里的人”,门都不用出就能有钱来,这不是最适合我们这些人了?

瞎想,就知道瞎想。我赶紧浇灭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作家,做梦吧!房东说的人才市场旁边有一条臭水沟,这是对我们这群人赤裸裸的嘲讽,我们就配臭水沟和恒河水,这条水沟没有人知道它正式的名称,我想它也很可怜跟我们一样无名无姓,只有一个代号,我们骂它臭水沟,它连泛起涟漪的反抗都没有,它平静地接纳了默认了,它不就是我吗?

我以前顺着臭水沟走过,不光臭,蚊子还很多,下游都是建筑工地,一栋栋房子拔地而起,那是给有钱人住的,这个世界什么不花钱呐,没有工作我真的要去喝西北风了。找了一天,没有一家单位看好我,我说我会写字,他们笑了,会写字的傻瓜多了去了,有什么稀罕的。

回到深圳花园,遇到了一个大叔,他在门口吃泡面,他一瞅我就知道啥情况了,“找不到活先去打零工,发发传单什么的,现在我跟你说,可以考虑去卖碟片和书,这些我都有渠道。”

“谢谢。”我说,“那么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他说着伸出手,两根手指在我面前搓了搓,“200块。”

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他更会赚钱的人了。

我以前没有懂“走鬼”的含义,现在我自己就是走鬼。我背着一个大包,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和碟片,这些片子都是咸片,什么女郎什么俊男,书籍也不是正规的,就在城中村卖,我知道哪些人喜欢什么,我很聪明,我说,商业的本质就是替客户解决问题。我把这些东西卖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赚到了钱,也解决了自己的生计问题。

起初跟我一起干这行的有好几个,我跟一个四川佬比较熟络,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喝酒吹牛,那一天晚上,我们喝了六瓶啤酒,他开始跟我吐露心声,说他苦啊,说他惨啊。我问他出了什么事情,他说,“老弟,你可千万不要相信女人,女人的话不可信,她们害人!”

“被骗了钱?”我说。

“害,你看我像是有钱人嘛?”

我摇摇头。

“我那么爱她,我们在床上,然后东窗事发......”

“什么?”我醉醺醺的以为自己听错了,“那女的有老公?”

“我工友,我们在浙江打工,我别的不爱就爱她,不是说嘛‘好吃不如嫂子’什么的......”

“你那叫‘捉奸在床’。”我纠正。

“靠,这么难听!有没有什么高雅一点的词。”

“没有。”我说,“你不厚道。”

“我遭了报应,被工友发现了,几个男人打我,关键是那女的为了自保说是我强迫的,我连夜逃了,然后就在这里,缘分让我们相遇。”

他还要喝,我赶紧离开了,从此都离他远远的,我怕他对我图谋不轨。

两年过后,我的生意靠着城中村口耳相传的口碑存活了下来,于是我用一点积蓄在这里租了一个店面,把它隔成两段,前面卖碟后面睡觉,生活似乎有了新的起色。

03骗子

城中村里面的骗子有很多,我经历过几回就老实了,也摸透了,再有人跟我说什么什么机会我都会捂住自己的钱袋子,只要钱不出去,他们就是瞎忙活。

不过现在的骗子成了精,他们不靠骗了,靠偷。一般都是团伙作案,你在街上卖东西,一个人假模假样走过来问你价格,紧接着另一个人也来问价格,你忙着应付他们呢,第三个人悄悄走到身后就顺走你的钱包,大功告成之后,另外两个人都会找借口离开,等你反应过来,一天的收入全打了水漂,成为他们腹中的酒或者找小姐的入场券。

我真是笨啊,跟一头驴一样。不光是这种形式,还有就是专门来找你倒钱的,给你一百块,买一张碟,然后你找他八十,靠北,结果这钱是假的,总之骗子的手段实在是太多了,根本防不胜防,很多经验都是我吃过亏、撞过南墙之后才总结出来的生活经验和法则,我跟他们不一样,我虽然穷,但是守信用,因为我知道生意就是这样做出来的,今天骗一个、明天骗一个很快就混不下去了。

我之前说的那个四川佬,后来就出了事情,在城中村偷女人的内衣,被抓起来关进了拘留所,再后来我就没有在这里见过他了。

04摇滚鲁迅

我用业余时间做了一个手工,这得益于我在垃圾箱捡到的一个地球仪,这个地球仪已经坏掉了,但是球还在,我就拿回来给它绑上一些棕丝,爆炸头,记号笔再添上嘴巴和眼睛,我把它取名为“摇滚鲁迅”。

我最近有看书,看的鲁迅,看不懂硬看,渐渐也有了感悟。我觉得鲁迅是朋克的,他有一种时代的叛逆性,跟着当时的国民政府对着干。我很欣赏,对于生活难道我们不该对着干吗?人就是要斗的,这便是存在的意义。

书读得多了,我就开始写诗,我说,我是有些天赋在上面的:

我有一个地球仪,名字叫“摇滚鲁迅”。

我在东非大裂谷看狮子,在马里亚纳海沟钓鱼。

我在夏威夷度假,在东京和巴黎。

我希望地球是平的,这样可以走到海角天涯。

我说时光能倒流,让我回到十年前,我一定好好读书。

我今天喝多了,我就是一只勺鸽子。

我写的诗歌都是这样的,想到什么说什么,诗难道不就是这样吗?

生活开始好转,我就又从店铺里面搬出去,找了一间小房子,这个房子很小,但是五脏俱全,我配好了洗衣机、冰箱和电视机,现在我可以在自己房间里喝冰啤看世界杯,远离了乱糟糟的人群。

除了日常经营小店,我业余写写诗,现在开始练习小说了,我在写一个小说《神之塔》,这个小说是这样的,说是有一个人不相信命运,他想要去寻找神问问,为什么让他经历这么多苦难还活得这么挣扎。

传说神居住在神之塔,这座塔跟巴别塔类似是人类世界通往神界的唯一通道,这个人就要去那里,他准备好了,可是攀爬神之塔需要经历什么?我不知道,小说只有一个题目和设想,其余都没有写下去。

我去城中村采风,找找灵感,我喜欢城中村,或许是住的时间久了,在这里我有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里跟外面的世界是隔绝的,外面有外面的规则,这里有这里的套路,我去过城区很多次,每当夜幕降临那些高端写字楼灯光闪烁,我恍惚中闪过一丝错觉,觉得自己也能在这里穿梭,我想象自己也是一位都市白领,那我会做些什么?去旅游?夜店?酒吧?去高端餐厅吃饭?这样想想我觉得他们的生活和城中村没有两样,都是消费和欲望。人呐,不管在哪里都一样。

我很奇怪的是为什么有些人自觉得高高在上?觉得高人一等?你看那些送外卖的人到了写字楼保安拦下来,“不准进去。”他们保准这样开头,“这里不允许闲杂人等。”

“大哥,我的外卖要超时了!”骑手苦苦哀求。

“等着,我们要先登记,然后去确认。”保安不紧不慢地说。

“那要等多久?”

“半个小时吧......”

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你在写字楼当保安就比送外卖的要有“权势”,可是你们都是底层啊,你也可能有一天去送外卖了,不是吗?拽什么拽?

总之我现在越来越清楚了,人活着就应该去奋斗,这才是活着的意义啊。人生要有点朋克精神,你说对吗,摇滚鲁迅。

我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坏掉的地球仪,它现在的名字叫摇滚鲁迅。

05蒙娜丽莎的悲伤

蒙娜丽莎我去过,那是一家发廊。发廊就在城中村,跟所有其他店面一样外面看过去都是脏兮兮的,到了夜晚它的外面会亮起粉色的霓虹灯,让人仿佛置身在灯红酒绿的大城市,发廊里面的妹子都穿着很清凉,不是短裙就是短裤,发廊里面分为两个工种,男仔负责剪头发,阿妹负责洗头发,丽莎就是一个洗头妹。

丽莎,她自己这么称呼自己,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叫什么名字,这些洗头妹就是这样,今天叫丽莎明天叫丽珍,反正怎么叫都是一个代号。丽莎是个新来的洗头妹,她说,从老家出来,辍学了,家里还有弟弟要养,读不起书了,就出来了。

丽莎说,这就是像她这样女孩的命运,出来第一站就是发廊,遇到好人心就嫁了,这辈子也就凑合过了。丽莎还说,不要看你一本正经的模样,其实说不定晚上一边幻想着她的模样,一边打飞机,她说,男人都是这样。

我没有说话,不解释,也不回应。

每个人都生活在炼狱中,这里的一切都是考验,谁都没有比谁高级,谁也不要看不起谁。我很少跟人聊天,至少没有跟女生聊过心事,尽管我也渴望。她说我会幻想她也不是不可能。说实话丽莎长得算是好的,在周围的一圈洗头妹中,丽莎有一种迷之自信,就是她认为自己只是一个落入凡尘的公主,肯定会有王子驾着七彩祥云来接她的,我祝她好运。

我一般一个月去理一次发,后来几次过来的时候丽莎就不见了,问起来,另一个洗头妹阿桑告诉我,她跟一个客户好上了,“当三知不知道,租了房子,她把我们都忘记了。”阿桑说着用手揉搓我的头发,“力度可不可以?”

“嗯。”我说,“那她真厉害,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害,你还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的命运吗?等到男人玩腻了就把你抛弃了,没准过几天她就回来了。”

再一次见到丽莎,她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我问她,“你不是去当少奶奶了吗?”

“滚!”她朝我竖起中指,“屌丝。”

“你为什么这样说话,我听人说你跟一个客户走了。”我不急不慢。

“你就嘲笑我吧,操,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她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我至今都不清楚她遭遇了什么,但是希望她以后能擦亮眼睛。

我在蒙娜丽莎遇到过很多女孩子,这些人来了走,走了来,发廊就像栖息地一样,这群候鸟来了走,走了来,阿桑跟我说,这里就像是一个家,一个中转站,一个人生的收容所。谁不想爱?谁不想过正常的生活?可是——阿桑说,这些都跟她们无关,事实上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那么多美好,至少她没有,她问我幸福吗?我说,我也不知道。

蒙娜丽莎没有微笑,我看到的是悲伤。

06神之塔

我再一次到蒙娜丽莎的时候,阿桑也走了,这个时候已经换成阿珍了。我遇到阿珍的时候,她正在被骚扰,那是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他体态蹒跚,一双肥油油的手正在摸她的屁股。令人悲催的是,从来没有人去制止他,所有人都假装看不见,或许在他们看来客人摸洗发妹的屁股再正常不过了。我看不下去,走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放手!你这样我就报警了!”

“妈的,你谁啊!”他一脸凶神恶煞地转过头来,一只手猛然一推,我瘦小的身板立刻后退几步。

“我叫你放手!你这样是不对的!”

“人家都没说什么,要你多管闲事?”他冲过来,我和他顶在一起,他用那个大肚腩把我一弹,我差点摔个倒栽葱。

我第一次这么虎,做事情不计后果,为了一个素昧相识的洗发妹。或许是我看了太多的苦难,这里的每一个人身上都背负着各种各样的苦难,洗发妹怎么啦?我们谁也不比谁高级,谁也不比谁厉害,都是必死的凡人,有什么好鄙视的。

那个男人块头太大了,我压根不是他的对手,他一把拎住我的衣领,一只手重重挥舞过来,正中眉心,卧槽,眼睛糊了。

疼痛感遍及我的整张脸,我能感觉到脸发烫,脸颊上的肌肉在不自觉抽搐。

“干!”发廊老板说,“你们不要在我这里搞。”

他叫了一伙人把我们拉开,主要是那个胖子,老板对我说,“你想干什么,见义勇为好市民?滚!以后都不要来了,晦气!”

他说完就转身,“哥,你消消气,今天给你免单,别跟他一般见识,换个阿妹重新给你洗。”

“呸。”我说,“你们在这里呆得了,都忘了自己曾经是个人。”

我离开蒙娜丽莎,回到出租房,倒头就睡。

那是一团火,摩擦着我的脸,我感觉脸颊正在燃烧,不,是全身都在燃烧,这是一场粗粝的火,我仿佛要被这场大火燃烧殆尽。“啊——疼!”我坐起身来,我的脸很痛,我照了照镜子,自己变成了熊猫,这下好了,我成了珍惜动物。

我没有社保,看病300多块全部自费,吃了药才感觉好一些了,医生再三叮嘱不要喝酒。开什么玩笑,不喝酒的人生还是完整的人生吗?喝酒是我唯一能消遣自己、逃避社会的一种方式,我再想古时候是谁发明了酒,实在是太牛了,我想那时候肯定比现在还要无聊,没有短视频和小电影,一个人晚上能做什么?当然只能喝酒了,喝了酒,发发疯,一晚上就过去了,不然怎么熬过漫长的深夜?

既然不能喝酒,那就只能搞创作了,我为了抒发心中的愤懑和感慨,写了一首诗:

《鬼酒》

我在路上走,一只鬼拦住了我,“靓仔,我们一起去喝酒。”

“滚。”

“哎呀,我请客。”

“你都穷得成了鬼,哪里有钱请喝酒。”

鬼掏出几万块纸钱,“换了钞票就喝酒。”

我和鬼一起喝酒,鬼说了一夜鬼话。

我一句都不信。

可是有一点我知道了,这年头当鬼也不容易。

你说为啥?

因为我是勺鸽子。

这首诗写得很烂,我也知道我想要表达什么,但是人的存在哪有那么多意义,存在就是存在,不存在就是死了,不就是这样吗?写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管他娘的。

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继续写小说了,《神之塔》一直在吃灰,我连开头都没有写好。我拿出来,算了,又扔到一边。

“如果把神之塔放倒,普通人要走两个月才能从塔底走到塔顶。若是矗立着,那可能一生都无法到达塔顶,这是一座永远走不到顶的塔。”

这不是矛盾吗?为什么放倒就可以?我想因为直线距离吧。

神之塔本身应该是一个莫比乌斯环,你从起点开始走到顶端就又会回到起点,这是神设置的,因为神圣之地不容凡人践踏。

这个小说如果写出来肯定很有趣,可是有趣是要动脑筋的,我现在最怕动脑筋,一动脑就头痛,不对,是眼睛痛。

我就这样躺在床上,幻想着做一个梦,我离开了这里,开启了新的生活。正如我想在小说中所表达的,人只有离开血地走出去才有希望。

“在热气腾腾的,闪烁着微光的空气中,神之塔出现了。它永远一副自信傲慢的模样俯视着我们这些凡人。”

额,还能写点什么呢?这个故事......神之塔,想要表达什么,小说不是要体现主题吗?小说的意义呢?就为了无病呻吟?可谁关心我的故事,我只是一只小丑。

我就这样修养了好几天,眼睛才恢复正常,其实也没有完全恢复,眼眶上还有淤青。我要去开店了,停业了一周损失惨重。

我在店里坐着,跟其他所以店主一样,守株待兔地等着客人走进来。等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看到有人来了,是个女人,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她走进来,我认识,那是阿珍,蒙娜丽莎那个阿珍。

她看到我,很尴尬,脸微微泛红,“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店。”

“咋啦,我的口碑在这一带都是最好的,你想要什么电影我都能给你找到。”我说。

“我说,谢谢你,那天......”她支支吾吾。

“没事,都过去了。”我说,“我就一个傻子。”

“对。”她说,“我以前也没见过你这样的,很多人不会管,毕竟谁有心思管人家的蠢事,对吗?可是,我想谢谢你,今天有这个机会,真的。”阿珍说完朝我鞠躬。

我有些不好意思,“那个......你要什么?”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她说。

“稍等。”

这部电影很多人爱看,谁不爱呢?男人、女人都喜欢。

阿珍走后,我陆陆续续又遇到几个顾客,那一天我卖了200块,除去房租和成本,我能挣到70块。

我去买了10块钱猪肉,一根胡萝卜1块钱,一斤白菜1.2块、一些四季豆2块钱,这就是我的晚餐,猪肉可以吃两天,晚上四季豆和肉丝一起炒,放上胡萝卜片。大白菜用辣椒炒,我在店门口放了一个装满泥土的泡沫桶,辣椒就是出自这里,我称之为“自由的自留地”。

不能喝酒,酒鬼花生也免了,啤酒也免了,我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播放《回家的诱惑》,还不错,我说,真不错。

07阿珍

阿珍来敲门之前,我不知道是谁。打开门,看到了阿珍。

“这么晚?什么事情?你怎么找到我的?”我把她堵在门口。

“让我进去吧,”她说,“你一个光棍把女人堵在外面做什么?”

我让阿珍进来,她见我还在吃饭,一点都不客气拿起碗把剩菜都吃了,“我跟你过吧。”她说着收拾起屋子来。

我这个屋子就是一间很小的公寓,离床五步远就是厨房和卫生间,床顶上我装了一个书柜,上面都是一些书和影碟,它们都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当然,床头柜也有一些东西,手机和钥匙,还有我的身份证。

“你说什么?”我说,“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没有。”她轻描淡写,“你缺少女人,我缺少男人,我们一起过吧。”

“可我都不了解你,怎么过?”

“哎,你这个男人,有女人主动送上门,怎么还要拒绝吗?”

“我......”

她帮我把屋子收拾好,走到我的面前吻了我一下,“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明白她是有难处了,一个女人甘愿作践自己,肯定是有困难了,她不说,就是说要跟我一起过。

我说,“好吧,那你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只有你把我当人。”她说着坐在床上哭了起来。

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渐渐知道了一些事情,她被非礼了,就是那个老板,在发廊后面的洗手间里。现在她想干嘛就干嘛,她说,反正老娘已经脏了。

在这个鬼地方发生这种事情,你找不到任何可以帮你的人,报警能干嘛?回头一群人殴打你,你还要不要在这里生存下去了?这些都是问题,可是这也不是就可以随意践踏人的理由和底气。

我和阿珍在一起了,确切地说是同居,可是我们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她依旧在蒙娜丽莎上班,装作一副无事发生的表情,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会偷偷哭泣。我从未占过她便宜,我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

有一天晚上,她很晚回来,喝了酒,不知道去干嘛了。她也没有洗澡,把我叫醒,坐到我身上,趁着酒劲,我们欢快了一次。

从此以后,我们只要有空就会做,心理压力越来越小,行为也大胆放纵起来。她问我为什么要开店,我告诉她我之前的经历,那时候我连一份工作都找不到。她说,她想要一个家。我说,那我们去结婚吧。她说,不好。她说,结了婚,我就不能在发廊干了。

“那我们一起开店。”我说。

“不要。”她说。

不管我说什么,提什么条件,她都说“不要。”

或许是她心里觉得愧疚,于是我对她愈发好了,我对自己不舍得花钱,可是在她身上还是舍得的,新衣服,买!金项链,买!新手机,买!我为她豪掷千金,只想博得美人一笑。她对我说,“你不用对我这么好,就算不给我这些,我也会跟你上床。”

“我想要的是给你一个家。”我说,“我们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难道就不能向往幸福的生活了吗?我们也能幸福,这就是我一直坚信的。不然我在这里早就堕落了,为什么要坚持?就是我觉得我们还有机会。”

“你真是个傻子。”阿珍说。

有空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以前我觉得人的存在没有意义,现在生活有了期盼,我觉得人活着就是要为自己喜欢的人奋斗,给她过上理想的生活。

生意在好起来,可能是我开始主动出击了。我想要攒钱,我想要改变现状。

阿珍依旧在蒙娜丽莎,我跟她说让她离开那里,可是她说,不要。

我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我想要让自己好起来,我想让自己能配得上一位好姑娘,我想跟阿珍结婚。

08神之塔

我已经把神之塔的小说忘记了,现在的我满脑子都是怎么赚钱,已经没有空去想一篇小说该怎么写了。

那一天是所有事情的终点,也是我新生活的起点。

那一天,我和阿珍做完,她骑在我的身上,像马儿一样洒脱,“我要去结婚了。”她穿衣服的时候说,“太好了,我觉得我们——”

“不是和你。”她站起来去捡掉在地上的短裤。

“什么?”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不是和你。”她说,“我要嫁给老板了。”

“老板?蒙娜丽莎的老板?”我问。

“嗯。”她点点头。

“可是为啥?他不是有——”

“离了。”阿珍说,“想来想去,还是他适合我。”

“那我怎么办?”我不知是该哭还是笑。

“你能找到更好的呗。”她说,“我把你送我的金首饰给你放在床头柜的盒子里,不拿你的,我也不会问你要分手费,从今天过后,把我忘了吧。”她说着已经穿好了衣服,她若无其事地走到门口,转过头,对我笑笑,“再见。”

她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我在床头柜翻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撞了一条金项链和一只金镯子都是我买给她的,除此以外我还找到了一个信封,里面还有5000现金和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其他东西折现给你吧,谢谢你,把我当人,我不能误了你。

阿珍走了,我看着这张纸哭起来,什么叫误了我,这都是心甘情愿的。我用手机找到她的联系方式,我不要这些,这些都是赠送给她的,我应该谢谢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热爱。

我想给她转10000块钱过去,可是她已经把我删掉了。

我想起《庄子》里面说的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再后来,我去蒙娜丽莎几次,都没有找到阿珍,仿佛这个世上从未出现过一个叫“阿珍”的女人。再后来,我也淡忘了,生活重新开始。

神之塔这个小说断断续续写了三年,最终我在结尾处写上:

神要人活着,作为永远的奴仆。可是人不答应,于是神便降下灾难。神不会懂,他们高高在上理解不了人间的悲欢离合,人活着不是为了神,而是为了自己,为了那些值得付出的人。

小说反响不错,至少一家三流杂志社把它刊登出来了,我也早就不在城中村了,换了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意也慢慢正规起来,32岁那年,我遇到了秋红,我们在一起了。

09演唱会

秋红和我生活得很好,我们生了一个儿子。瞧瞧,那小子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男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只要有个家庭,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2023年中秋节前后,秋红说想去音乐节看看,我欣然同意,在那一场音乐节,我听到五条人在台上唱着:

阿珍爱上了阿强,

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飞机在头顶飞过,流星也划过天空。

虽然说,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爱情确实让生活变得更加美丽。

......

秋红跟着唱起来,我也唱起来,是啊,这他妈的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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