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要带我一起走,
我说暂时不能离开,
于是,口头上订了四年之约:
如果四年后,你未娶,我未嫁,
那么,我们就无条件地在一起。
约定之时,你说一定会在四年之后等到我,
你说你相信自己,也相信我。

当时我不语,
四年之后,谁会料到怎样的结局呢,
毕竟现实中太多的诺言,
最后都变成了谎言。
即使如此,
但我从未想过要失约,
既然约了,我还是会坚守诺言的,
只是不想说过多的语言来加固。
因为守约,
是用行动来证明的,不是说出来的。
在相约时间里,
我们各自工作,各自生活,
风平浪静的度过了两年。
到了第三年,你没有预兆地失约了,
你牵了别人的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没有任何的交代,
你就这样用沉默来终结了这约定。
当初说好的呢?现在都灰飞烟灭了吗?
四年之约,没到四年就忘了吗?
忘了吧,忘了也好,
能忘的,不能忘的,统统忘掉,
如此不守约之人,我又何必珍惜!
如此不守约之人,我更没必要去惋惜!

只是所谓的约定,以后还是慎之谨之,
如果做不到,就别说约定了,
因为约了就定了,只约不定,
等同于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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