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认真负责这本是一件好事情,可是放到我的身上,我更愿意把它称之为毛病。
原因何在?我这个人做起事来,就很喜欢一口气做完了,否则会觉得很不舒服。可是,有些事情本就不是一口气能够做完的,得分好几口气,不能着急,也不要想着一楼吃撑大胖子。因此一口气完成的结果就是时间上延长了许多,做别的事的时间几乎就没有了。
这对我伤害最大的就是读书。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要留出读书的时间,哪怕事情没有做完,只要不是特别紧急的都可以先放下给读书让路。可是,因着我的这个毛病,我的这份告诫最后都成了耳旁风。
所以,我还是得不停提醒自己,事情是做不完的,一定要读书,读书做事都不可偏废,但绝不能重此失彼,或者重彼失此。这一点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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