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打仗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优秀的将军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庭审亦然。
就重大刑事案件而言,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尤为重要。重大刑事案件控辩双方的庭审对抗通常比较激烈,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方方面面。这种案件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很多都是庭审直播,如果准备不足应对不当,可能会留下永久的记忆,贻笑大方。笔者认为无论控方还是辩方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进行庭前准备。
1、熟悉案卷,熟悉案情。控辩双方所有的立论观点都应当建立在事实基础上,指控和辩护都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能凭空想象,直观臆测。笔者在开庭前一般都会制作证据提纲,相较于阅卷笔录与审查报告。证据提纲提纲挈领,易于查找,一目了然,制作过程就是再次熟悉案卷的过程。
笔者和同事开庭时遇到一个令人印象很深刻的辩护人。那只是一个涉嫌诈骗罪法律援助案件,但那位律师非常认真,不仅制作了详细的证据提纲,并且在长达十页密密麻麻的转账流水中做了详细的标注,列出了一笔被我同事漏掉的转账记录,将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从五万降到四万,刑期直接降到三年以下。相反,现在很多法律援助律师压根就不阅卷,庭上拿一份起诉书象征性地发表一下辩护意见就完了。
2、对争议焦点提前进行预测和准备。控辩双方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读的是一样的法学理论和犯罪构成要件,一方能想到的另一方也能想到,况且刑事案件的证据都是公开透明的,很方便归纳总结争议焦点。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洞悉对方的策略,制定好应对方针,有备才能无患。
这种争议焦点的预测不仅包括实体上还包括程序上。程序正义现在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控方而言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准备,一旦辩方在庭上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问题,就会非常被动。
3、重视庭前沟通。很多公诉人不重视庭前沟通,觉得辩护人过来沟通案件交互意见是浪费时间。其实不然,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有些问题可能公诉人没有看到但辩护人恰好发现了,有利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笔者在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时候一般都会主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一方面是通过交换意见预判对方的辩护策略好提前做准备,避免打无准备之仗。另一方面有些问题庭前达成共识了就不用在庭上大费周章了,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减轻庭审现场的压力。
庭前沟通当然也包括和法官的沟通,无论是控辩哪一方的观点只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判决结果才有可能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就笔者办案的感悟而言,引导法官太重要了。毕竟搞定一件事情就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搞定有权决定事情结果的人。
上述三点其实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只要认真负责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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