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倒了喝过没多久的咖啡,换了杯茶。这天,凉的太快,不易饮咖啡,最好泡一杯茶水,给本已冰冷的四肢一些些暖意,也就是因为一雨成冬的冷,昆明的家庭又不时兴暖气,注定我此生对冬天畏惧三分,相比较来说,我更喜欢暖暖的春。
喜欢春天,所以我喜欢这个我居住的城市。就像春天一样,四季鲜花开不败,给这个地方取一个暖暖的名字——春城。
守着这座城,不想眼睛错失一刻的花开满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走上街头,街道两旁似乎就是这个城市的味道和这个城市的颜色。你慢慢的走在花开的街上,不需要再考虑因为慌忙的出走而忘记带上厚厚的外套,一件稍微带点温度的衣裳就可以在最冷的天气里,逛到花市里选一束鲜花,然后给最在意的人一个惊喜。所以我喜欢这个城市,见不得鲜花凋零后不小心的失落!
每一次迈开远走归来的第一步,心里塞满的都是暖暖的亲切,像是前世就注定了熟悉她。乡愁里点缀着幸福的味道,你细细的闻着就像豆花米线的甜蜜味儿。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着道路两旁的花儿情绪有点低落的塞满季节的风帷,不免让人有些措不及防。
一路往北,,看惯了秋的深刻,那城市里的朋友,呆久了,也许对季节的感觉不会有那么的敏锐了。此时,翻看日历才能寻得秋天,原来秋已经悄悄的来了。选一个晴好的午后,去到云南大学银杏大道上走一走,身在喧闹的城市,亦能觅得着一处安静的秋,满是落叶一地,此时的夕阳凑在一起倾斜着洒向昏黄的叶,屏住呼吸仰起眼睛,慨叹几许,文字笨拙的也会是诗人。
想走远些的人大可以去市郊不远处的植物园,秋的颜色就像枫叶的红,你探头仰望思绪泛滥的幻想着,最后淡淡的吐出句“迟了,是我来迟了”。这里的秋来得悄无声息,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每一个人的眷恋,它藏得很紧,不免让人感觉有点孩子时玩“躲猫猫”的味儿。
找一个僻静处,在石板上坐下,厚厚的过往,足以使人敬畏起来。云大的那些老房子,每次看着的时候总有种压在心头不敢大声呼喊的情愫,故事太多,读不完、写不尽。这座城市显得那么持重老成,不似丽江古城妩媚,需要过上一阵子才会慢慢的住进心里面。
如果工作累了的话,又不能走远,正好趁着午饭的时间,迈着步子,静静的徘徊在翠湖畔,原来喧闹的都市也适合彷徨,冬天的红嘴鸥呆呆的注视着你,一下子倦怠的心情也不再那样的沉重了。小路两侧的花暗暗的绽放,有些惊慌于感觉的正确性,或许在这里冬天都已被鲜花踩在脚底下了,唇角漾开的温度早已将冬驱赶得远远地。
在盛夏里刚好来的人,正好怀上一点点乡愁的人,可以去大观楼看看满池的睡莲,在雨水的洗涤下,正好赶上江南荷叶田田的味道。登上大观楼,一眼望去茫茫烟波,索性,错当江南也罢!烟波浩渺,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的茫然俨然有点诗人的味道!或许,你沿着湖中路慢慢的绕着,和我一样,会在杨柳底下偶遇几个画画的小姐姐,笔尖不停的,或许你已经在她的风景里。
有时偶尔也会下点小雪,毕竟孩子眼睛里冬天不只是电视里、图纸上的几点不可触摸的幻觉。还未来得及感叹,没给你一点写几句诗时间,一阵冰冷也只是刚袭上心头,天晴的速度远远比想象中来得还要快。寒冷太短,不会在夜晚紧紧合着衣裳外出散步的时候,失去了品味这个城市的心情。
这个城市!不用太华丽的去修饰,只需要沿着街道耐心的走一程,恰如当年汪曾祺先生报考西南联大是冲着吊儿郎当来“寻找潇洒”那样,长住了七年后,从此便有了感情也深深的喜欢上她的美丽、温暖!
一个爱四处游荡的人,生活在这里,也喜欢这儿居家的平淡。
我不是过客,就当是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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