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5月23日赴菲律宾支教,3个月后,我第一次大胆地用英语跟所在学校的一位英语老师“攀谈”了起来。她,就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女朋友Badet。
想起那次“攀谈”,现在还真佩服当时自己的胆大。那是2006年9月一个周五的傍晚,我在楼道转弯处拦住了Badet。
“Have a nice weekend!”我当时是这样说的,而且说了5遍,就是祝她周末愉快。富有讽刺意味的是,我那时的英语口语竟然达到了只有自己才能听懂的地步。
“Have a nice ……What……?”Badet带着鼓励的微笑,努力地想听清楚我已经说了8次的“weekend”。我当时急得慌,竟然跑回教职员工大厅,拿了根笔,匆匆在左手掌心上写下了“weekend”,又匆匆地跑向Badet。
她的回应除了“The same to you ”,还有一脸的惊讶。这种惊讶,无疑使她对中文部教师的印象大为改观。接下来的行动与其说是趁热打铁,不如说得寸进尺更贴切些。
我邀请她和她的舍友一起到我宿舍共进午餐,我做了几道拿手的中国菜。除了花菜、空心菜、包菜、生菜外,还做了卤鸡爪。我舍友炸了6个大鸡腿,炸得跟煤炭没什么两样,当时可以用“恶心”来形容。Badet和另外两个舍友都很高兴,因为当地的蔬菜基本比肉还贵,更不会有人把做汉堡用的生菜炒成一大盘。说起那盘鸡爪,就我一个人在拼命地啃着,菲律宾人没有吃鸡爪的习惯,这是我和Badet结婚后才知道的。至于那6个炸鸡腿,我一直奉劝我舍友不要拿出去献丑,谁也没想到最后献丑的人是我。Badet她们三人竟然把烤焦的皮剥掉,吃得只剩下骨头,我也明白了为什么菲律宾大街上到处都是烧烤了。
如果说吃菲律宾菜是一种享受的话,那是在我结婚一年后,绝不会是2006年10月。作为礼尚往来的礼仪,Badet那时也邀请了我和我舍友到她们宿舍吃午饭,自然都是她们做的菲律宾菜。那锅菲律宾酸汤酸得我口水都快没了,那盆菲律宾猪蹄软得跟花生酱一样,叫人有种找不到牙齿的感觉,那盘布满冰冷洋葱片的沙拉可以让人边吃边哭……回学校宿舍的路上,我一直后悔自己第一次请她们吃中餐的时候,没逼她们每人啃个鸡爪,也受受罪。
我们成了SM里电影院的常客,也成了马尼拉落日大道上牵手的情侣之一。从那时起,我的衣服不用担心皱巴巴没人烫了,回家看到满桌饭菜不再是不可企及的梦想。不过,结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我妈早就给我定下了找媳妇的三大标准:女方会讲闽南话、家里有钱、孝顺公婆。严格来衡量,Badet没有满足其中的任何一个标准。我用了一个多礼拜才让我爸妈相信我要回菲律宾娶老婆不是在开玩笑,并说服了他们。如果把Badet比作商品,把我爸妈比作客户,我绝对是一名优秀的推销员。
结婚多年来,我似乎已经习惯了没有稀饭和馒头的日子,估计现在不会有人和我这样抱怨:为什么麦当劳可以办打折卡而肯德基不行?为什么有些2升的可口可乐也跟着卖7块?为什么菲律宾的雀巢咖啡比中国的雀巢咖啡好喝?
而这么多年来,承载5000年中国文明的中文并未在Badet的血液里流淌过,应该说我不是一名好老师。我也教了她4年中文了,现在还是在学一年级(上)的第一课《开学了》。学英语难,学中文更难。我曾经将屋子里所能看到的一切都贴上了中英文标签,然而一个月后,“FLOOR 地板”被扫掉了,“CHOPSTICKS 筷子”被洗掉了,“PILLOW 枕头”被磨掉了,还有近120个大小标签也都在3个月内相继阵亡了。还有更头痛的,Badet有一回问我:“为什么这个字长得像一个房子?”我跟她说那个字念“合”。过了2天,她又问我:“为什么这个字和前天的那个字看起来都像房子,就是破了点?”我跟她讲解了“合”字和“会”字的区别。
有人说,和一个人相处就像读一本书。我想,Badet应该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牛津词典,我现在查阅完毕的只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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