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余华还是在电影《活着》中,看完久久感慨不已。有震撼,有唏嘘,怎么会有人如此不幸?又怎么会有人接连遭受如此多的磋磨而又能苦苦活着熬下来。从富贵一家的种种遭遇中我们便知道活着已属不易,无论如何:活着。

带着电影给予我的震撼去看了余华的《活着》一书,作者用一种写实主义的文风近乎冷静地将富贵一家的生死慢慢铺展开来,在他的笔下死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文中的主要人物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头老牛与他相伴。仿佛人生也是如此,在漫长的岁月煎熬中间杂着几许让人无比眷恋的温情。
由此,余华留给我的印象便是冷酷,你不由得会想究竟这是怎样一个人能以旁观者的视角冷冷的看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直到看完《许三观卖血记》。

不同于《活着》的沉重,作者用一种诙谐幽默似的文笔写作本文,用许三观一家的苦乐酸甜映照出上世纪50年代及文化大革命中中国人的生活。许三观是一家丝厂的送茧工,娶了镇里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而后许三观靠着一次次卖血使这个家庭度过了一次次的劫难,直到几乎被生活抽干了最后一滴血。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证明自己身子骨好,是个健康人便跟随同村两位村民去卖血,在这个过程里他认识了李血头,知道了卖血前要喝足五六碗水直到膀胱再无法忍受,为的是多出血,卖血后的一顿大餐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并用卖血赚来的三十五块娶了许玉兰。婚后他们的生活也算美满,三个儿子陆续出生,要不是村民们的风言风语,这平静便会持续下去。很多认识许三观的人都从二乐三乐脸上认出了许三观的鼻子和眼睛,可是在一乐的脸上他们却看不到许三观的丝毫影响。由此大家怀疑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所生,并牵出了许玉兰早年与何小勇的一段私情,在许玉兰承认一乐是他与何小勇所生后,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变了,多次自嘲自己是乌龟王八,白白替别人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这个儿子还是自己口中一直引以为傲的儿子。既已戴了这么大一顶绿帽子,沦为街头巷尾人家饭后的谈资,这个儿子即便不撵走也不再疼爱了吧?然而许三观是怎么做的呢?在一乐一次次闯祸甚至是遭遇生命危机时他还是以他小人物博大的胸怀和浸透骨血的淳朴的善良靠着不要命似的卖血救回了儿子,保住了这个家。
前几次的卖血因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读来或许水到渠成,颇带点诙谐感,而后五次为救儿子一乐(因严重肝炎住院)从林浦出发至上海的卖血之路却显得尤为惊心,残忍。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冒着休克致死的危险一路卖血救子的?是骨肉亲情?并不是,他明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反而给他带来了邻里的屈辱和嘲笑。那么又是什么驱使他做了这一切呢?
在我看来这正是出于他的本能,他只是遵从了自己的心。他不能也不舍的看见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倒下,看着自己这么多年来苦苦维系的一个家就这样破裂。在生活丢下的巨大灾难面前他知道:活着,无论是谁都应固执的活下去。他做到了,他做出了他所能做到的最高级别的牺牲,换回了一个他想要的阖家团圆,平平安安。
作家余华也做到了,他用深入浅出的手法,略带讽刺意味的笔锋和并不绚烂的文字为我们活灵活现地描绘出了一个“小人物”的一生。在余华的这两部作品中我们都能看到上世纪那些艰难的岁月,也更深知在那些特殊的年月里活着是多么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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