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姐回老家看父母,拍了照片发给我们看,其中有一篮带着霜雪的青菜,姐说,这菜好吃归好吃,洗起来太痛苦,冰水洗冰菜,手都冻得麻木了。
爸爸在群里回复说:这算什么,你奶奶她们那辈才苦呢,冬日清晨起来,得敲开湖面的冰层,就着冰水洗一大盆脏衣服和一大篮菜呢。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这话,我没有感动,反倒觉得有点怪怪的,这样类比过去有什么意义呢?现今老家的条件已大不相同,自来水、热水器、燃气灶等等一应俱全,为什么还要冰水洗冰菜呢?放点温热水洗洗菜会死吗?!
不由得想起前两年有一次回家,妈妈递给我一篮芋头让我刮掉芋头皮好做菜。因为我向来不吃芋头,也从不买芋头做菜,所以对处理芋头没有什么经验,直接上手就刮,默默坐在后院把整篮芋头的皮全刮掉了。期间妈妈从我身边走来走去,什么也没说。等我刮完洗净那些芋头递给妈妈,发觉自己的手又麻又痒,难受得如同百爪挠心,大半天还不缓解。我问妈妈怎么回事,我妈说,弄芋头不就是这样吗?我弄给你们吃不也麻手?就让你也感受感受。
听了这话,我突然委屈起来。一是因为,妈妈居然不知道我从小就不吃芋头;二是明明可以很容易就避免让我遭受这种百爪挠心的难受,只需要在我操作前递给我一双手套(家里并不是没有)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受这种罪呢?为了吃苦而吃苦,真的有那么高尚吗?
又不由得想起小时候,我大概是贫血,冬天格外怕冷,穿再多手脚都永远冰凉。然而作为家里的女孩,仿佛有责任参与一切劳动(儿子可以免除劳动),放学回到家放下书包便开始帮父母理菜去卖,带着冰碴的菜,刀片般割着稚嫩的小手。八九岁的年纪,就开始长冻疮,冻伤了依旧不能减轻劳动。慢慢的,手上的冻疮越来越严重,最后大片溃烂,脓血下可以看见白色的筋膜和骨头。即便如此,母亲在命我用冰水洗菜洗衣时,依旧没有半分犹疑,反倒有点嫌弃我的体质总是爱长冻疮给她添麻烦了。
撇开重男轻女不谈,长大后的我常常想,为何母亲会对女儿的痛苦如此麻木呢?我固然知道当时多儿女的母亲,自己也受着很多累。但因为生活艰辛,所以就对所有痛苦视而不见真的合理吗?其实冻伤的手,有很多办法避免它不再进一步恶化,家里当时虽不富裕,也并不是贫寒到一锅热水都烧不起。柴草丰富,烧一锅热水,只需要在洗菜的盆里兑一勺,手就可以不用冻得那么严重了,冬天的痛苦就可以缓解许多,为什么妈妈会如此麻木甚至觉得受苦理所应当呢?
不可否认,父母以及祖辈那一代,真的受了很多苦,也非常能吃苦。但要小心,吃苦是有惯性的。我总觉得,父母那一辈,有许多人被困难训练成了以吃苦为荣,甚至沉溺于吃苦的那种自我牺牲感中,变得对自己和对他人的感受都很麻木了。要知道,吃苦,本来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吃苦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不吃苦。
无论身处何种境地,对自己,对他人,始终有一分怜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照顾好自己,也让别人更舒适、更省力,不是更双赢的局面吗?人类社会的各种发展,不都是被人对更便捷、更舒适的生活的愿望所推动的吗?如果刻意的吃苦是一种高尚行为,那何不退行到原始社会?
千万别应了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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