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广州花都一个皮具厂打过工,后来回家开了一个灯饰店。我在那个工厂打工的时候,那个工厂是包吃包住的。而且工厂有食堂,大家一下班便坐在食堂吃饭。有一次吃中饭的时候,我打完饭把饭碗放在一张桌子上,便朝另一张桌子前走去。我想把那张桌子前的一条长橙子背来,因为我放饭碗的这张桌子是没有橙子的。我快到那张桌子前的时候,把脸往后返了一下,看见一个女孩正朝着这张桌子走来。这个女孩是岳阳平江的,和厂里的老板是一个村的;我以前看到她经常坐在这张桌子前吃饭。我和她以前从没打过交道,但在厂里打工的平江人都把我当作他们的“老乡”看待,我看到她朝那张桌子走来,不好意思把橙子背走,于是转身朝别的地方寻橙子去了。
有一天下班去吃中饭的时候,她要厂里一个男同事帮她做媒。这个男同事和她是同一个村民小组,都姓王,按辈份那个男的应叫她姑姑。她看到我来了,便不好意思地走了。我想我和她从没打过交道,她该不会喜欢我,我便不当一回事地走了。谁知道有一次我上完厕所正准备去上班的时候,我后面的厕所们也打开了,那个女孩子从那个厕所里走出来,恰在这时她的那个老乡从我的对面走来,他看到那个女孩子正站在我的后面,便想把我拖到那个女孩子身边去。我便朝那个女孩子看了一眼,看到那个女孩子脸上挂着笑容。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我想:我家庭条件不好,自己打几年工,身边沒有什么钱,何,必误了别人呢?,,于.是我很不情愿地离开了。
时间已过去好几年了,不知那个女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虽然没有追到那个女孩子,但我在心里默默祝愿她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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